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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陕西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许祖华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5-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5月10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黄镇东率队,在陕西省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在西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咸阳市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重点检查城乡养老保险、老年医疗和贫困老年人救助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检查组还听取了各有关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陕西省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检查组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重大挑战,人口老龄化就是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依法做好老龄工作,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执法检查组指出,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党和国家一贯重视老龄事业,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们的应对准备仍然不适应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为了更好地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发展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加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许祖华)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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