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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咸阳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

蒋增科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5-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5月16日来我市检查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市委书记千军昌主持汇报座谈会,市长姜锋汇报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育民、副主任曹兴魏,副市长严维佳等参加座谈会。
  在听取了全市、泾阳县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的专题汇报后,检查组对咸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级高度重视,贯彻执行法律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维权工作成效显著,许多创新做法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在全国很有借鉴意义,对进一步贯彻执行法律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城市居民养老、农村养老方面不断加大力度,有效保障弱势老年人权益,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千军昌表示,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始终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当作提高全民幸福指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全面贯彻好、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努力让全市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老年朋友的晚年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姜锋在表态发言时说,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大投入,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宣传教育,使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7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确保两年内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重点加快农村养老协会的建设和提高,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编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22个部门组成的老龄委,乡镇街道办民政工作站统一负责辖区老年工作,全市75%以上的村子都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工作网络体系。
  据悉,这次执法检查围绕城乡养老保险、老年医疗和贫困、残疾老年人救助,老年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等开展执法检查,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随后,检查组前往泾阳县中心敬老院和王桥镇社树村实地检查。

  来源: 咸阳日报 201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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