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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忠率执法检查组到闽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

郑昭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5-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张学忠率领的执法检查组,近日来闽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11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道溪出席会议。

  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张学忠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期间福建省老龄事业取得的长足进步,在一些工作上形成了自身特色。张学忠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1996年10月起公布施行,这次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检查组将按照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执法检查与法规修改完善有机结合,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有机结合,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

  陈桦汇报了我省围绕“六个老有”目标,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情况,分析了福建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新形势。陈桦强调,福建将以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着力完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四大体系”,组织实施老年优待工程、老年医疗保健支持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惠老工程和老年管理服务创新工程,持续做好老年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郑道溪在会上说,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项规定,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为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省将适时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检查,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规。

  11日下午至19日,检查组将赴福州、厦门、三明、龙岩、宁德等地,着重了解城乡养老保险、老年医疗和贫困老年人救助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并听取各地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郑昭)

  来源: 福建日报 2011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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