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明太一行抵川,就我省制定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情况、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对全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专题调研。
我省志愿服务工作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发展,取得良好效果,尤其是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更激发了全社会的志愿服务精神。2009年,《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同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对全省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全省仅各级团组织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已超过100万人,累计有2000万人次志愿者向社会提供了近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今年,省人民政府安排了2400万元资金建设100个志愿服务工作站,安排了2600万元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20所、农村留守学生之家300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8所。
立法调研组还将专程到成都、雅安、甘孜等市(州)听取各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记者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