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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在乌鲁木齐举办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7-25 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民族工作

——第十五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在乌鲁木齐举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主持开班式并作学习班总结讲话

  中国人大网讯 第十五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于7月18日至22日在乌鲁木齐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主持开班式并作学习班总结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等自治区领导分别会见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领导和参加学习的部分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参加开班式;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雪克来提·扎克尔,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贵州、青海分管人大民族工作的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共70多人参加了学习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具有很强的理论胜、实践胜和指导性,是继续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献,对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人大民族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说,党的民族政策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处理民族问题的智慧和心血,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宝贵精神财富和根本政策保障,对我们开展民族立法和监督、做好人大民族工作具有方向性的价值指导作用。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指出,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加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采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加强规划指导、不断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和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等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全国各级人大民族工作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以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学习班组织听取和分组讨论了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主要政策措施》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负责同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书面学习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历史上的民族问题与中华民族的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等培训材料,实地参观考察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黑甲山社区管理及棚户区改造、阜康市三公河哈萨克民族乡拜斯胡木牧民新村等。学员们普遍反映,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的讲话,对于人大民族工作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做好人大民族工作,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学习班安排的两个专题报告、书面学习材料及实地参观考察,对于大家提高认识、开阔眼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做好工作具有很大帮助。许多学员在发言中表示,虽然民族地区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民族地区的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些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事关全国发展的大局,是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要求,关系到全国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民族地区普遍地处我国边疆,肩负着守土固边、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的重任,民族地区的发展应该受到更进一步的重视,党的民族政策需要得到更进一步的贯彻和落实。人大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依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方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大有可为。对此,从事人大民族工作的同志应充满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工作。此外,学员们还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补偿、民族教育、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民族法制建设等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探讨,普遍认为,这些突出问题之所以能够长时期存在、反映强烈,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不到位。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作了学习班总结讲话。马启智主任委员在对学习班各项工作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族法律法规体系。马启智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同时意味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也已基本形成。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以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和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中国特色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是把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必由之路,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族工作长期实践的重要经验总结,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加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方面要努力推动中国特色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尤其要抓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狠抓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民族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民族地区的有效实施,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要抓住机遇,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马启智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大力帮助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抓住机遇,艰苦奋斗,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各种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不少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与全国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明显,并呈拉大趋势;扶贫开发任务艰巨;基础设施条件薄弱;社会事业亟待加强;生态环保形势不容乐观;人才匮乏问题突出。这些突出困难和问题,成因复杂,既有自然的,也有历史的;既有社会的,也有体制机制和工作方面的,还有些是长期积累下来的。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坚持发展、科学发展。民族地区的发展,首先要靠自力更生,但同时也离不开上级国家机关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帮助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上级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要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当前,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作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优势和特点,走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既要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的差距,也要缩小民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既要大力发展经济,又要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支持发展水平较快的民族地区更快发展,又要帮助特困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边疆少数民族加快发展步伐,保证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要注重发展速度,又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作为人大民族工作部门,无论是执法检查,还是工作监督和执法调研,都要把重点放在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上级国家机关职责规定的落实上,督促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室供稿)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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