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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人大制度研究会办成“人大智库”的两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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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6年1月

    围绕把人大制度研究会办成“人大智库”的问题,结合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建会20多年来的实践,我谈两点粗浅的认识。

    一、要成为“人大智库”,就要保障“有效供给”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林若同志转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与常委会其他同志通过认真学习,形成这样的认识: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除认真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外,应当加强理论研究,为地方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基于这样的认识,1993年3月成立了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研究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常委会一位主要领导同志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是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的‘最大用户’,省人大机关一定要很好运用人大制度研究会的成果,切实做好转化工作。”这位领导同志的话既是对我们的鼓励,又是为我们的肩上增添责任,更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既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是研究会“最大用户”,那么,研究会就是“产品”的供应者。我们只有提供的产品是用户所需要、所欢迎的,才能取得用户的“信任”。如果我们提供的不是用户需要的产品或者是“次品”,这些产品再多也是没有用处的。借用经济学上的一个词,就是要保障“有效供给”。那么,什么才是对人大常委会的“有效供给”呢?我们认为,研究会的研究成果应当是:对解决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有效,对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有用,对地方人大工作的前瞻和展望有益。为此,研究会就应当想常委会之所想,想常委会之欲想,有时还要想常委会之未想。

    要保障有效供给,就要紧紧围绕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研究。比如,关于依法治省问题,在我会举办的26次研讨会中,有5次是以此为主题的。为什么这样密集地对这个问题进行研讨?因为这是配合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要求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为此,广东率先进行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对外开放需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因此,推进依法治省就成为客观的要求。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省人大常委会就给省委写报告,建议把深圳市作为依法治市的试点并获得批准。我会为了配合这一工作,分别在依法治省的试点探索、全面铺开、深入推进等各个阶段分别举办研讨会,总结成功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为依法治省作出了努力。2015年,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会举办了以“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为主题的研讨会,并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出了十多条意见和建议(我会每次研讨会的主要观点均写成报告报送常委会党组),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龙云同志在我会的报告上批示:“此报告有分析,有综合,有视野,有建议,是一份有分量的报告,可印发领导和机关学习、研究,以提高工作水平。”

    要保障有效供给,就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上世纪末,我们开展了对“民告官”问题的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深圳的一个区在1999年“民告官”的诉讼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高达92%。再较深入调研,发现我省发达地区“民告官”的案件相对较多,“官”的败诉率也相对较高,而欠发达地区“民告官”的案件则相对较少,“官”的败诉率也相对较低。这种现象到底反映出什么问题?它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有着何种关联?不同的地区在实施这些法律中分别有哪些成绩,有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实施好这些法律,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围绕这些问题,我会举办了以“实施‘四法一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题的研讨会,对上述问题既从实践的层面上,又从理论的层面上进行探讨,着重剖析了我省在实施“四法一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常委会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常委会把检查“四法一例”的实施情况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由常委会主任、两位副主任分别带领三个执法检查组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执法检查,并在媒体进行了声势较大的宣传,对“四法一例”的内容和精神进行了一次很好的宣传和普及,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也是一次很好的促进。

    二、要成为“人大智库”,就要壮大研究队伍

    我会成立之初,参与人大制度研究的主要是人大机关的同志,也有少量关心人大工作的学者参与。这样一种参与面的研讨,虽然也有成效,但在社会层面上影响不大,甚至包括“一府两院”的不少同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不了解,不少人把“人大制度”理解为“人大的制度”。既然是“人大的制度”,当然只在人大内部研究就可以了。我们认为,要使全社会都认识到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与执政党依法执政密切相关,与人大、“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权密切相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除了加大对人大制度的宣传力度以外,必须壮人大制度研究队伍,让更多的人参与学习人大制度,研究人大制度,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贡献力量。为此,我们除了继续依靠各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为我会征集筛选论文报送我会评审外,还有省政府机关、“两院”,社科联、社科院、党校、高校系统作为为我会征集筛选论文的单位。这些单位对我会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每年都为我会选送一批质量较高的论文,拓展了我会评选论文的空间。此外,我们还从发动各系统的各级人大代表撰写论文入手,带动企业界、法律界等各界人士参与到人大制度研究中来。这些年来,我省参与人大制度研究的队伍越来越广泛,每年研讨会的论文作者,除以人大系统的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为主体外,专家、学者约占四分之一,党委、“一府两院”约占五分之一。来自多方面的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人大制度进行探讨,有利于对人大制度研究的深入,也有利于促进人大、“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举例来说,几年来,有十几位地级市的市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和省直机关的厅、局长为我会撰写论文,他们畅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做法和体会,往往比常委会机关同志谈“一府两院”必须接受人大监督的论文要深刻、生动得多。我们体会,越来越多的人学习、关注直至参与研究人大制度,人大制度就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这也是对“人大智库”集中民智的必然要求。

    张德江委员长提出人大制度研究会要成为“人大智库“的要求,为我们研究会的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会将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为实现这一目标努力工作。

    (作者为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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