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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应成为人大智库

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6年1月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智库建设。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目标,将智库发展视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智库建设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推动发展智库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型智库建设已经从高层部署进入到实践操作层面,在我国智库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行动,新型智库建设蓬勃发展。在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应如何加强智库建设呢?我们认为,以研究会为框架和平台,是建设人大智库的最佳路径。那么,在实践中应如何把握呢?

    一、将研究会建成人大智库,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研究会是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的学术团体,做好研究会工作的根本在于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

    一是发展理念要有中国特色,即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更不会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研究会建设的政治原则,是搞好人大理论研究的根本保证。研究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作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注重研究如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保证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研究我们党如何使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如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等等。

    二是指导思想要有中国特色,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一直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研究会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为我们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途径提供了政治基础,为我们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理论遵循。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和推动研究会的工作,是做好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人大理论研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内容涉及国家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涉及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涉及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转变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重大问题,政治性较强,因而必须始终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研究工作实践,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研究会的理论研究工作只有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才能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搞清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西方“议会制度”、“三权分立”的根本界限,搞清楚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认清资产阶级政治体制的虚伪性,并真正形成对人大工作实践具有指导价值的理论成果。

    三是工作方向要有中国特色,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会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研究会工作者应明确中央和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密切关注和了解把握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围绕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围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科学选题、精心策划、集中攻关,切实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并注意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二、将研究会建成人大智库,必须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课题研究并重并举,突出研究内容的“人大特色”

    每个智库都有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研究重点。研究会作为人大智库,应在熟悉、擅长的人大领域有所作为,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应用课题研究并重并举,突出研究内容的“人大特色”。

    (一)加强人大基础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基础理论研究为应用课题研究提供学理支撑和理论指导,是应用课题研究取得突破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也是发挥好智库功能的前提。要更加出色地做好人大工作,首先要在理论上有所突破。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仅包括立法、监督、选举、任免等许多方面的内容,而且和众多的社会科学学科如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交叉相连,同时还体现着党情、国情、政情、民情。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应重点抓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理论研究。要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辩证关系,研究如何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比如,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这一命题,就需要认真研究影响和制约“三者有机统一”的现实因素有哪些,“三者有机统一”的“统一点”在哪里,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等等。二是要深化对人大法定职权的理论研究。要深化对地方人大立法权的研究,探索如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探索立法的组织协调、智力支持、论证评估、地方特色等问题;探索统筹城乡发展与法治建设的问题;探索经济立法与社会领域立法并重的问题。要深化对人大监督权的研究,针对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提出增强人大监督职能建设的思路和建议。要深化对重点事项决定权的研究,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党委决策权与人大决定权的科学结合和有效行使。要深化人大选举和任免权的研究,努力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

    (二)扎实开展应用课题研究。应用课题研究为基础理论研究提供现实载体、客观内容和实践动力,是智库功能的直接体现。应用课题研究一定要从人大工作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工作大局,以应用为重点,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为此,要做好课题立项工作。采取指令分配、协商分配、自选课题或其他有效形式,确定研究课题,明确责任时限。密切与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省软科学办公室等部门单位的联系,主动申报重要研究课题,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要开展深度调研。要提供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必须深入实践,开展深度调研。一是突出常委会中心工作“重点”,搞好超前调研。二是围绕领导决策“高点”,搞好主动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材料。三是找准社会“热点”,搞好多层次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注意解决工作中的“弱点”,搞好专题调研,促进薄弱问题解决。要加强全程指导检查。组织中期检查,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走访等方式,掌握课题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矛盾困难,提出指导意见。组织课题研讨,相互介绍情况,交流经验,破解难题。组成专家组对重点课题巡回督察,确保课题研究人员、时间、进度和质量落实。要严把结题评审关口。坚持成熟一项结题一项,不搞“一刀切”。及时组建评审组,召开评审会。实行评审责任制,由专家组做出结题、延期、取消等评审意见。要促进成果转化。要把应用课题研究研中获取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思路提炼出来,为党委决策提供服务、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思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参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基础研究与应用课题研究的关系。基础研究主要解决“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将复杂现实简化,抽出关键变量,找出其逻辑关系,并进行合理阐释。应用课题研究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重在寻求现实问题的解决之道。只有以厚实的基础研究作支撑,应用课题研究才有力度与深度,否则应用课题研究就是无源之水。因此,必须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课题研究并重,而不能有所偏废。

    三、将研究会建成人大智库,必须紧密结合山东人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人大智库建设的方式方法

    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成立于1990年12月,二十多年来,研究会紧密结合全省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人大制度理论与学术研究,编辑出版了《人大工作研讨文集》、《地方人大建设若干问题研究》、《人大制度研讨文集》等多部专著;完成了多项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其中,《地方立法概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概论》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发行;多位会员的研究论文分获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期间,研究会注重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在山东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全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初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12月,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进行了换届,新一届理事会履新以来,以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讲话中所强调要求,“研究会应成为全国人大的智库”为指导原则,积极探索研究会成为智库的方式方法。

    (一)紧盯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立法体制,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1986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赋予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我省济南、青岛、淄博三市已先后被赋予地方立法权。据此,我省其余14个设区的市也将拥有地方立法权。作为省级人大常委会应该如何积极稳妥的推进这项工作呢?研究会对此问题进行了前瞻性调研,发现14个设区的市对尽快实施地方立法权充满期待,特别是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均有较大的立法需求。不少市已经成立了专门立法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建立起相关立法制度机制,做了地方立法权承接准备。综合调研情况,形成了《关于我省开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关工作的调研报告》。报告建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必须综合考虑各设区的市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能力、立法需求、所辖县(市、区)的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各市前期准备工作以及机构设置也应作为重要条件之一。报告呈报后,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批示“调研报告反映的情况及提出来的建议很及时,为开展好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提供了基础和借鉴。”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统筹考虑立法法确定的标准,于2015年7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自8月1日起,东营等9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12月1日起,枣庄等5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一个决定里分两批确定14个地级市,在今年内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是山东省在落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的创新举措。

    (二)积极探索新的协作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对此,研究会进行了深入研读,认识到这是党中央根据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必须以实际行动贯彻好这一重大决策。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研究会专程到兄弟省市学习调研,而后形成专题报告,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与省委党校建立教育培训合作机制,借助省委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共同推进全省领导干部民主法治思维的教育培训工作。常委会领导对此十分赞同,责成办公厅致函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已同意这一建议,其计划是:从明年春季班开始,以省委党校在校厅、处级干部学员为主要对象进行授课,课程共五讲。具体内容为:《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地方立法、财政预决算审查、现场案例教学之代表工作。以一学期为试点合作周期。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学术研究

    开展群众性学术研究,动员一线工作者结合具体实践开展调查研究,有利于集中智慧、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今年研究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课题,向各位理事征稿,编印了《山东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专刊予以研究探讨。还组织开展了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共收到论文87篇,50篇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10月份,将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调研论文评比表彰会议,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与此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大了信息化建设。与山东人大信息网升级改造同步,开通“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信息网”,建成了集新闻发布、资料检索、理事管理、学术交流和网络办公诸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平台。

    把研究会建成人大智库,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建设的新课题,需要多途径多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同时更需要多方的交流和研讨。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努力把研究会建成名符其实的人大智库。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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