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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辽宁省人大理论及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字号: 来源: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2月18日

省人大理论研究会各单位理事代表、个人理事:

    辽宁省人大理论研究会2015年度人大理论及实践研究课题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评选出优秀课题成果46个。为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省人大理论研究会今年将继续开展人大理论及实践课题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意申报课题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辽宁人大网(http://www.lnrd.gov.cn)理论研究专栏,下载《辽宁省人大理论研究会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课题申报人可根据《辽宁省人大理论及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辽宁人大网理论研究专栏),围绕依法充分有效行使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及加强地方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以问题为导向,自行确定研究领域和题目。

    三、纸质《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6年3月20日前邮寄至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课题申请书》电子版,“主题”一栏请按“申请书(单位+申请人姓名)”格式填写。

    四、《课题申请书》前5页所列各项内容均应认真如实填写。其中,首页“课题编号”不填。课题组除组长外,成员不超过4人。“课题研究大纲”将作为该课题申请能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也将成为成果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不填或内容不全面的将不能立项;大纲与验收成果内容不符的,在成果评审时也会受到影响。“课题研究进度安排”以10月底前完成为宜。必须有课题组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公章。

    五、《课题申请书》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邮编110842;电子邮箱:lnsrdllyjh@163.com;联系人:王震宇;电话:024-86681442,86681440(传真)。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辽宁省人大理论研究会

2016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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