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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侨务法治建设

全国人大华侨委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5年6月

    我国宪法规定,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并规定全国人大成立华侨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国务院要行使维护侨益的职责。根据宪法规定,中央侨务机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维护侨益,成效显著。本文试图系统总结中央“五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在加强侨务立法、法律监督、侨务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五侨”联席会议机制,增强维护侨益的途径和办法,以进一步推动宪法维护侨益的贯彻落实。

    一、中央“五侨”联席会议机制的形成和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侨务机构有了很大发展。1983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成立华侨委员会后,中央专司侨务工作的机构有五个,分别是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和中国侨联(即中央“五侨”)。中央“五侨”共同的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统一,认真落实侨务政策,积极维护侨益,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独特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由于中央“五侨”属于我国不同系统的侨务机构,所以,它们有着各自的职责。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它是全国人大的九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中的侨务部门,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83年在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成立。其主要职能是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侨务立法,办理涉侨议案和建议,调研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协助常委会开展侨法执法检查,开展侨务外事和侨务对台工作,联系全国人大归侨代表、中央涉侨部门和地方人大侨委,审查侨务法律法规,办理涉侨来信来访等工作。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它是国家行政机构中的侨务部门。其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即中侨委。1978年,党中央批准成立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为国务院办事机构,行使原中侨委职能,即协助国务院管理和指导全国侨务行政工作,调研侨情,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与法规,监督检查侨务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海外侨胞及其社团联谊、侨务对台和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开展维护侨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和涉侨捐赠工作,负责中国新闻社、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北京华文教育学院、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等直属单位管理工作等。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它是全国政协常委会的九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是国家政治协商机关中的侨务部门。1949年9月,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成立全国政协华侨小组,后改名为华侨委员会;1997年3月改名为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国政协章程要求,团结和联系委员学习、宣传港澳台侨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对港澳台侨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加强同港澳台侨委员和人士联络;积极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中国致公党。它以归侨侨眷中的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是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1925年成立于美国旧金山。1948年,致公党发表《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宣言》,派出领导人出席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长期以来,致公党始终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侨联。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桥梁和纽带,由中央书记处领导,成立于1956年,主要职责是:团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积极参政议政,发挥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拓展国外联谊,团结和争取传统亲台侨团和人士,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开展为侨服务、维护侨胞权益;参与修订侨务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建设等工作。

    中央“五侨”虽然工作对象、目标和任务相同,但由于各自职责不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同,因此,需要加强联系与合作,形成合力,以共同推动我国侨务工作深入开展和侨务法治建设加强。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中央“五侨”先后完成了换届工作。此时,海内外侨情正出现许多新的变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赴国外定居,海外侨胞逐年增加,他们在国内眷属也不断增多,广大归侨侨眷活跃在各条战线上,积极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发挥聪明才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创业和为国服务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既为居住国发展作贡献,又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所发挥的作用;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侨务工作,侨务工作呈现出越来越社会化的趋势。实践中,中央“五侨”领导深感加强联系与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是,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倡议下,1999年2月由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五侨”部门领导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制度从此形成,由五个侨务部门轮流承办会议。除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外,“五侨”办事机构也召开会议,协商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十六年来,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共举办了32次。华侨委非常重视参加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并承办了6次联席会议。为承办好2009年12月召开的第28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华侨委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确保了会议圆满成功。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国务院侨办原主任、现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海峰,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原主任陈云林,致公党中央原常务副主席、现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中国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林军,华侨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中央“五侨”机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会人数之多前所未有。这次会议回顾了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召开十年来取得的成绩,提出了进一步改进联席会议机制,更好地发挥“五侨”合力作用的建议。今年,全国人大华侨委将承办第33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白志健主任委员多次要求办事机构,全力以赴做好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目前,办事机构正在按照委员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形成以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召开以来,各涉侨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相互支持与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了我国侨务工作深入开展和侨务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一)学习了中央侨务工作指示精神

    在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中共十五大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落实中央有关侨务工作的重要文件。2005年2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世纪党和国家就侨务工作作出部署的重要文件。文件指出: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重要性,把侨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涉侨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侨务协调机制,加大侨务工作的投入,为开展侨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在此后不久召开的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大家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对深入开展侨务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七届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代表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梦。共同的根让我们情深意长,共同的魂让我们心心相印,共同的梦让我们同心同德,我们一定能够共同书写中华民族发展的时代篇章。讲话发表后,在2014年11月召开的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表示要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和侨务法治建设。在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各涉侨部门还传达中央领导对本部门开展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推动了侨务立法工作

    中央“五侨”重视推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完善。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确保侨务立法工作顺利进行,在2000年1月召开的第4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华侨委领导立即通报了修改侨法的有关情况,并听取与会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随着国情、侨情的发展变化,修改该法非常必要,希望华侨委做好协调工作,促进侨法早日修改出台。根据中央“五侨”会议有关精神,华侨委抓紧做好修改侨法调研工作,于2000年8月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在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修正案草案过程中,中央“五侨”通力合作,解决了修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促成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修改该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侨法贯彻了以侨为本精神,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增加了保障侨益的内容,明确了各部门维护侨益的职责,得到了侨界群众的肯定。此后,中央“五侨”联手推动修改实施办法,使修改的实施办法于2004年颁布实行。近年来,中央“五侨”联席会议还就华侨国内权益保护立法、华侨身份认定、华侨国内升学就业、回国养老定居等问题,交流意见和看法,促进了侨务立法工作的开展。

    (三)促进了涉侨监督工作

    中央“五侨”通力合作推进了涉侨法律法规的实施。在2005年底召开的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大家建议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以加大维护侨益的力度。会后经各方努力,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是该法颁布实施16年来由常委会组织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在2006年3月召开的第21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华侨委就落实侨法执法检查的方案与其他涉侨部门进行研究。国务院侨办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中国侨联向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保护侨益的情况,其他涉侨部门认真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既充分肯定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帮助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保护侨胞投资权益,进一步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当年8月,中央“五侨”再次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情况和后续整改工作安排。“一府两院”高度重视常委会执法检查所提建议和意见的落实,国务院出台了6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督办的相关案件取得了实效,整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目前,各涉侨部门认真依法开展跟踪督查,推动整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为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关于要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专题调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14年底召开的第32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华侨委领导向“五侨”部门通报要就进一步落实宪法保护侨益规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侨务法治建设;发挥侨务资源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等课题进行调研,得到与会领导好评。华侨委现正组织力量就该课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四)推进了维护侨益工作

    多年来,“五侨”利用各自优势,协调合作,认真维护侨益。在1999年底召开的第3次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五侨”领导对华侨农场和华侨补助问题展开讨论,一致建议财政部要加大对华侨农场和华侨事业费的补助力度。会后中央“五侨”领导联合起来到财政部提出建议。财政部非常重视中央“五侨”领导到来,时任部长的项怀诚同志当场表态,中央财政继续提供华侨事业费补助,并在原有基础上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增加。为了解“十五”时期安置在农林场的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情况,2003年11月和2004年2月,中央“五侨”成立两个联合调研组,先后赴粤、桂、闽、云、琼、等六省区37个华侨农场进行调研,进一步推动了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和归侨侨眷困难问题的解决。2009年,由国务院侨办牵头,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参加,联合开展侨胞在国内投资权益保护问题的调研活动。调研组在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通报了这次执法调研活动的情况。为推进这次联合调研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常委会领导指示精神,华侨委召开会议听取了国务院侨办有关这次联合调研的情况介绍,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常委会。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五侨”领导还就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如何加大力度扶持华侨农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等问题交流了看法。

    (五)带动了地方“五侨”联席会议机制的建立

    在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带动下,地方涉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也相继建立。到目前为止,全国有29个省(区、市)先后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有的是“五侨”联席会议,有的是“四侨”(没有致公党)或“六侨”(加上统战部)联席会议;有的联席会议是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有的是半年召开一次,轮流承办会议,每次开会讨论研究若干个重点、热点或难点问题,力求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有的省(区、市)人大侨委在涉侨部门联席会议中发挥了倡议、协调、组织等重要作用,促进了“五侨”联席会议机制的发展和完善。有的省(区、市)人大侨委通过召开“五侨”联席会议,促进了侨务立法、涉侨法律法规实施、海外联谊、侨务对台和侨务法治宣传等工作扎实开展。有的省份建立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借助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检法力量维护了侨益。有的省份“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较早,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地方涉侨部门认为,联席会议制度使“五侨”形成了整体合力,丰富了工作手段,完善了工作机制,促进了侨务法治建设,加大了依法维护侨益力度,得到了侨界群众赞扬。

    中央“五侨”重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重大涉侨工作。为搞好国庆50周年、60周年和65周年侨胞接待工作,中央“五侨”通过联系会议,做好协调工作,圆满完成了这三次国庆接待任务。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中央“五侨”联席会议提出鼓励海外侨胞为奥运会多作贡献的工作思路,取得实效。中央“五侨”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推动了海外华文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华文教育基金会的成立、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的开馆。

    三、进一步发挥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作用的思考

    (一)进一步认识召开“五侨”联席会议的重要性

    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将侨务工作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工作,始终将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始终将以人为本、为侨服务作为促进侨务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内涵。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时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时期,既面临各种严峻挑战,更面临难得发展机遇;广大海外侨胞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丰富的智力资源和广泛的商业网络,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经济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等方面,将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我国的大国地位和作用得到国际社会高度重视,但同西方国家的战略矛盾更加复杂,一些国家对我的疑虑、猜忌上升,利益分歧增多;广大海外侨胞参政意识日益增强,在住在国的政治地位和影响不断上升,在我国应对国际环境挑战、拓展公共外交、积极推进同主要大国关系、巩固周边地缘战略依托,促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等方面,将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我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同“台独”、“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斗争依然尖锐复杂;广大海外侨胞具有强烈的爱国爱乡情怀,在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等方面,将发挥独特的作用。我国价值观念、发展模式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不断上升,但国际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尖锐复杂;广大海外侨胞遍布世界各地,在传播中华文化、改善舆论环境、提升中国形象、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将继续发挥独特的作用。在世情、国情、侨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应当进一步认识加强“五侨”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而“五侨”联席会议是“五侨”加强联系和沟通的重要载体。有了“五侨”联席会议这个载体,“五侨”乃至更多涉侨部门就能积极参与和配合,联系与沟通,就能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创新思维,不断提高侨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能在继续注重发挥侨务部门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各涉侨部门优势,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的新格局;就能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涉侨法律法规,在维护侨益,密切与侨胞联谊,努力为侨服务,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海外侨胞拓展与我国在经济、科技、文教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祖国统一和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等方面做出新业绩,继续开创中国特色侨务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通过“五侨”联席会议宣传依法治国理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是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决定》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今后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坚持和深化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更好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作为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重要组成部分的华侨委,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贯彻常委会领导的指示精神;要在“五侨”联席会议中进一步学习宣传《决定》精神,使大家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充分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要通过中央“五侨”联席会议,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护侨、落实宪法保护侨益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侨务法治建设、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与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涉侨立法步伐,制定更多切合实际的涉侨法律法规,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努力;进一步加大涉侨法律实施和涉侨工作监督的力度,为深入贯彻侨务法律法规,推进侨务工作取得新成效而努力;进一步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进一步推动侨务法治宣传教育,使侨务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为更好地维护侨益作出新贡献。

    (三)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

    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五侨”联席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我国侨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侨务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保护侨益的规定,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前进,在凝聚侨心,集中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做好侨务工作的新格局,中央“五侨”联席会议在其间发挥了重要的载体和渠道作用,并希望今后中央“五侨”联席会议越办越好。由于中央“五侨”联席会议是由中央“五侨”自愿结合形成的会议机制,所以,它存在缺乏统一领导和履职措施等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认真总结多年来召开“五侨”联席会议的做法和经验,予以提高和升华,不断创新“五侨”协作方式,完善“五侨”联动机制。要进一步促进“五侨”联席会议规范化和制度化,既要开好“五侨”领导联席会议,也要开好“五侨”工作班子联席会议,做到责任明确,联络经常,办事具体。要进一步改进“五侨”联席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沟通和研究,使会议议题更加集中深入,更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更能体现侨界群众的所思、所需、所急。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五侨”会议已确定要解决问题的调研和跟踪落实工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注重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对“五侨”会议材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为巩固和发展“五侨”联席会议机制打好基础。

    (四)进一步发挥人大侨委在“五侨”联席会议的作用

    我国宪法对全国人大华侨委的职责和任务规定,决定了人大侨委居于“五侨”之首的地位。特别是全国人大华侨委的组成人员,许多是党政军各部门的原主要负责同志,资历较深、威望较高、能力较强、人脉关系较广,实践经验丰富,有利于在“五侨”联系与合作过程中发挥协调作用,有利于在“五侨”联席会议机制发展与完善过程中发挥倡导作用,有利于在共同推进侨务工作深入开展和侨务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过程中发挥影响作用。实践证明,人大侨委在“五侨”联系与合作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经验和做法,克服不足和问题,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以进一步发挥人大侨委和侨委组成人员的影响和作用,推动“五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时代的重托光荣艰巨,侨胞的期待殷切厚重。“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形成,成效已经显现。我们要继续努力,同心协力,使“五侨”联席会议越办越好,“五侨”联动机制越来越完善,更好地发挥“五侨”功能和作用,为进一步开创我国侨务工作和侨务法治建设新局面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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