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监督工作应当把握几个关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5年6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这是对人大制度的深刻诠释,也是对人大监督职权的深刻定位。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践,我们认为,人大监督工作应当把握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党的领导与人大监督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就是把党的意图通过人大的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推动中央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因此,人大的监督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支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也需要人大监督去推动落实。只有全面了解和把握党委的中心工作,才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监督工作;只有主动融入党委的中心工作,推动党委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才能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支持不仅体现在指示上,也更多地体现在行动上。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同志多次对人大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今年3月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自治区政府促进文化产业工作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他要求将测评结果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阅批。宁夏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会议,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取得党委的支持,实现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坚持人大工作主动融入到自治区党委的中心工作,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两区”建设、沿黄经济区战略、空间发展战略、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推动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四个宁夏”建设。

    二、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

    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和“一府两院”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但我们不能把监督与被监督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只是职责分工不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人大依法开展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人大监督最根本和更重要的是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最终目的是,推动改进工作,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这是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怎么样才能推动“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这是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只有紧紧围绕政府着力推动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问题开展监督,使人大监督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从去年开始,我区经济下行压力大、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减慢,面对严峻的局面,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推动全区经济提质增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及时跟进,对全区经济发展情况深入全面调研,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经济发展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应对金融危机确保进出口贸易平稳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等专项报告,指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政府一起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办法,推动全区经济企稳回升。

    另一方面,“一府两院”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一府两院”更好地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保障。2013423,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刘慧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当选伊始,刘慧主席主动到人大汇报工作,征求意见,表示做到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更加主动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坚决地落实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政府系统效能考核体系。2015年,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政府办公厅专门设立了建议议案督办处,专门负责自治区人大建议督办工作。

    这些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把人大的监督工作和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才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三、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的关系

    “一府两院”工作范围决定着人大监督工作的广泛性。如果事无巨细,什么都监督,势必会影响监督效果。但如果只监督几项,也会影响人大的权威和形象。全面监督不是事事监督,重点监督也不是只监督几项重点工作,应该是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议题,在全面中突出重点。

    《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其实包含了“一府两院”各个领域的工作,也就是全面监督。我们认为,全面监督要注重“三点”,深化监督效果。一是突出重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首先应当是,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宁夏是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省区。如何推动发展,始终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我们从关注中南部地区扶贫开发、群众饮水、改善生态环境,到建设节水型社会、铁路工程和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思考,推动区域发展与国家战略相结合,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来规划建设,山川共济、城乡统筹,一些困扰宁夏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对外开放等根本问题得以解决。二是跟踪热点。社会普遍关心热点的问题,最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心愿和呼声。自2009年开始,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民生计划报告列入每年人民代表大会议程进行审查批准,确保民生计划依法实施,推动自治区10项民生计划30件为民办实事得到落实。扶贫攻坚工程是宁夏最大的民生工程,我们将这项工作作为“民生计划宁夏行”活动主题,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完善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实现精准扶贫,良性循环。三是突破难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也是人大监工作的难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群众反映强烈。2014年,常委会深入到16个县区54个项目点视察,围绕农村环境保护、饮水安全保障等问题提出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回应,研究制定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一部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很多,但群众最关注的往往就那么几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会不少,实际上关键的问题往往就那么几个。抓住这些要害,人大监督工作就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区人大常委会在视察物业管理工作中,针对物业管理体制不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扶持监管和指导不够到位等问题,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意见。自治区政府认真落实,将支持市、县(区)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列入10项民生计划,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在三年内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我们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中将重点放在了经济欠发达、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推动政府及时整改,改善了食品安全环境。

    四、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

    如何更好地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这一直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探索的重点。

    首先,对于“一府两院”工作要依法敢于监督。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涉及经济、民生、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敢问、敢管、敢查,敢于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来约束监督对象。近年来,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常委会进一步研究改进询问工作,实行公开向社会征求询问内容,视察与暗访相结合,必答问题与随机提问相结合,增强询问效果。我们创新监督形式,先后对“一府两院”15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一府两院”反馈。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上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结果。深化财政预算监督到部门,强化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对没有落实到位的盯住不放,对屡查屡犯的问题,依法督促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

    其次,要讲究方式方法,善于监督,务求方法与效果的统一。我们将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相结合,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相结合,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建立完善审议意见交办制度,向“一府两院”面对面交办,常委会领导督办,委员会跟踪落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督促审议意见得到认真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对一些重大事项,我们连续监督,直到问题不断改进。连续8年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促进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南部山区生态恢复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落实。立足民族特点和食品安全,连续4年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呼吁全社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安全中突出问题的解决。

    我们认为,衡量人大监督效果的标准就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法律法规能否切实得到执行。认真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在全面监督中突出重点,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结合起来,人大监督工作就能够做到有威有为有效。

责任编辑: 冯涛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