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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综述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6年6月3日

    91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共同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张德江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李建国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特邀理事、单位理事代表、个人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约220人参加会议。

    张德江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9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深刻揭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个必须”的基本要求;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重抓好的五个重要环节工作;系统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系列重大原则和方向问题;突出强调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再次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讲话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和指导性,是新形势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制度功效。面向未来,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新征程中,我们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政治定力,走好自己的路,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认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实践经验,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三是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五是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他强调,这六条,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光辉历程所形成和积累的重要经验,也是面向未来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所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在新的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

    张德江委员长强调,习近平总书记9·5重要讲话为我们指引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更是负有直接的、重大的责任。一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二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三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四要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五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我们要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局面。

    15日下午、16日上午,参加理论研讨会的同志举行分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5重要讲话,结合学习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交流学习体会。

    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经验,深入部署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重点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讲话全面系统、内涵深刻,为新时期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通篇贯彻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了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曲折历程,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光辉历程,阐述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特别是讲话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基础,系统地总结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六条重要经验,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同时,与会同志还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以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为契机,全面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历程,系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功效。适应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入研究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中多年来认识不尽相同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例如党与人大关系、依法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依法选举任免干部和党管干部等,提出改进、改善的方案,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各地党委每届任期内应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应至少两次专题研究人大工作。研究规范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体制,建议由本级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常委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时保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任期,尽量避免届中变动。

    二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主要民主渠道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各地方、各部门依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深入研究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通过立法确立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制度抓手,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各项工作。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正确处理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规范权力与保障权利、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共同利益与兼顾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使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强化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增加由人大牵头组织起草的法律案数量,尝试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案,提前介入由政府部门负责起草的法律草案,了解起草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认真修改完善立法法,合理确定地方立法权限及立法范围,既要赋予地方适当的立法权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要抑制地方立法冲动,避免地方立法过多过滥、“小法抄大法”,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从人大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工作定位出发,选准监督议题,把握好角度、尺度和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结合预算法的修改完善,着力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人大工作的关口应前移,提前介入,加强初审环节;推动有关部门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改变以上年基数为编制依据的方法,探索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模式;进一步完善预算科目,细化预算编报,改进预算报告的内容和体例,增强可读性。改进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的方式方法,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的有效方式,把法定的监督方式用足用好。修改完善监督法,注意吸收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方面比较成熟、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保障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加强监督前的调查研究,克服“调而不研”、“研而不办”等不足,更多采用暗访、问卷、随机抽查等形式,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推动各级人大互联互动,抓住一些具有普遍性、关系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上下联动的形式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形成整体合力,让“一府两院”真正感受到人大和人民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使人大监督的优势和权威充分体现出来。

    五是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法律解释、制度举措等方式,厘清决定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边界,明确启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主体和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对重大事项的内涵和范围以及标准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研究规范在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闭会期间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和程序,可以考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增加召开常委会会议,或者通过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意见以适当形式反馈给政府。加大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反馈和督查机制,同时完善对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行为的惩戒机制。

    六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以代表为桥梁和纽带,更加深入了解社情民情,更好开展工作部署。搭建代表与“一府两院”的联系互动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约谈约见等形式直接问政。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支持代表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平台与群众直接联系。支持和鼓励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自主在选区内联系选民,通过在选民中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地了解民情民意,为人民代言。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开代表发言、代表议案建议等履职情况,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回答询问,推动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试点工作。扎实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畅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提交和办理渠道,研究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意愿分类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办法,增强活动效果,努力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是认真做好选举和人事任命工作。把好代表素质关,人大工作关口应前移,将党委和各人民团体提名的候选人提前在媒体上公示,不能等到选举完了再公示。优化代表结构,既要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向基层一线倾斜,更要注重代表的素质和能力,选出那些履职能力强、议政水平高的人选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严格执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差额选举制度,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提名,不要人为制造“差额”或搞“陪选”。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全面准确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规范被推荐人在人大投票、表决前后与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程序。通过被选举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公开承诺、任职考试、颁发任命书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当选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进行干部政绩考核时,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将开展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规范。完善罢免、撤职的程序,人大代表以及选举任命的干部,确有违纪违法行为,已经受到党委纪检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并采取措施后,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及时启动罢免程序或者撤职程序,作出免除相应职务的决定。充分尊重人大选举和任免结果,强化干部法定任期观念,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调任。

    八是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人大工作的基础在县乡,薄弱环节也在县乡。应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人大机构设置问题的调查研究,在摸清情况、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县乡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推动县乡人大机构设置完善规范,适当增加人员配备。完善县乡人大议事制度,增加县乡特别是乡镇每年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次数,适当延长会期,着力提高审议质量,鼓励居民参与讨论,使代表大会真正成为代表的议政机关和工作平台。扩展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能,在现行地方组织法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解释或修改法律,使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改善乡镇人大主席团构成,减少党政干部,增加基层群众代表。

    九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常委会组织建设,不断改善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专职化水平。优化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在监督中的保障推进作用以及在代表工作中的桥梁平台作用。研究在街道、各级各类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经济开发区、园区、新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问题,明确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把有关工作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建立人大学院,作为培训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重要基地。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网站建设,支持县乡人大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系统搭建网络平台,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十是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和阐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内涵,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形成并不断完善人大制度理论。认真研究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回答好实践和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建设好、运用好理论研究会这一平台,努力把理论研究会建设成为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智囊团。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2014918

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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