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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新局面

——纪念全国人大对外交往60年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曹卫洲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6年6月3日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从1954年至今,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已经走过了六十年不平凡的历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全国人大不断适应国家建设和对外关系的需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工作,为国家总体外交做出了重要贡献。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对于不断开创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60年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诞生的。全国人大成立伊始就把对外交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1954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近百位外国驻华使节和其他外宾应邀出席开幕式。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由此拉开了序幕,并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1954年至20世纪60年代末,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初创时期。当时工作的重点是加强与社会主义国家议会的交往,积极开展与亚非拉国家、特别是亚洲邻国议会的友好往来,并开始与一些西欧国家的议会建立联系,初步打开了交往局面,为捍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年底至1957年初,全国人大首次派团出访,对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和南斯拉夫进行了友好访问,有力增进了同欧洲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调整时期。在此期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但同外国议会的交往并未停滞。在大力加强同亚非拉国家议会合作的同时,积极发展同西欧各国和日本等国议会的关系,并与美国国会开始交往,为推动我国第二次、第三次建交高潮的出现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恢复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和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地位作出了贡献。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国家进入了历史转折期,全国人大对外交往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获得了新生。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及时适应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的新形势,全面贯彻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论亲疏,而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并按事情的是非曲直做决定,努力为国内建设营造长期、稳定的和平外部环境。从第六届全国人大开始,根据国家总体外交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亲自赴国外访问,开启了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新篇章。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日益活跃,局面全面打开,走上了迅速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实现了跨越性大发展。按照中央“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重要舞台”的总体布局,全国人大同西方国家议会关系不断改善和扩大,同周边国家议会的交往与合作不断深化,同广大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友好往来进一步加强,同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联系更加密切。60年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涉及国家由少到多,层次由低到高,范围由窄到宽,规模由小到大,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不仅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当今世界议会外交在我国的具体体现,和政府外交、政党外交、经济外交、文化外交等一样,都是我国总体外交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在国家总体外交中的重要地位是由我国国体、政体决定的,可以在政府外交无法涉及的领域灵活发挥作用,是政府外交的有益补充,是其他外交形式所难以取代的。

    议会交往对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务实合作、加深人民友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通过大力开展与各国议会的交流,为国家关系的发展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增添新的活力。一是有助于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二是有助于推动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虽不直接进行经贸活动,但可以为企业合作和地方合作牵线搭桥,以政促经;三是有助于加深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夯实国家关系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四是有助于学习借鉴立法、监督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为国家间各领域的合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总之,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开展交往,在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交流经验、释疑解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成就,积极交流治国理政、兴邦立国之策,有效促进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解;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我和平发展道路,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保障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延续、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作出了独特的重要贡献。

    在多年实践中,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形成了自身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具有广泛的人民性和代表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60多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了13亿中国人民。一方面,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对外交往,具有鲜明的官方性质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对外交往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代表性。全国人大同世界各国议会开展交往,代表了我国的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是中国人民向各国人民表达意愿、阐述对国际局势和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和主张以及展示中国人民建设祖国和构建和谐世界美好愿望的有效途径,是了解各国主流民意、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的重要渠道。全国人大对外交往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对象广泛、领域广阔。从工作对象上看,不仅做外国议会和议员的工作,也做政府和各界人士的工作;既重点做外国议会高层和主要议员工作,又面向广大议员;既与执政党议员和资深政治家交流,也重视开展与在野党议员和青年议员的交往。从工作内容上来看,既着重立法交流,又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内容广阔。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具有综合优势,能够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充实新的内容。

    ——形式多样、方式灵活。既开展高层领导人之间的互访,又有议员、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办事机构、助手和地方立法机构之间的交流;既有义正辞严的交锋和交涉,又有润物细无声式的坦诚对话;既有日常的工作交流与磋商,又注重个人感情的积累;既有正式会见会谈,又有研讨座谈、文体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既着重立法交流,又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既关注国家关系的发展,也开展关于全球性问题的研讨磋商;既进行关于治国理政经验的交流,又有助推经贸合作的举措;既可以“走出去”,向各国议会和政治家介绍中国,又可以“请进来”,让更多的议员亲自感受中国的发展和国情。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具有相对完善的交流体系,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取得很好的交流效果,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60年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正是充分发挥了上述特点和独特优势,在国家总体外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对外交往格局

    60年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全面加强与各国议会及多边议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全国人大与世界上178个国家的议会保持着不同形式的交往与联系,与14个主要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稳步开展机制交流活动,成立106个双边友好小组,加入15个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并成为5个多边议会组织观察员。

    (一)推动高层交往发挥引领作用。高层互访是密切国家间政治关系,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促进各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外交方式。方便快捷的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无论何种沟通方式也代替不了领导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流。高层交往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重点。在“请进来”方面,顺应外国议会高层要求访华和推动合作的强烈意愿,将外国议会领导人“请进来”,通过高层直接对话及有针对性的考察访问,帮助其全面、客观地了解中国国情,积极推动双方务实合作和地方合作。在“走出去”方面,根据国家总体外交部署,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亲自率团“走出去”,有针对性地做外国议会的工作,深化与有关国家议会的交往与合作。全国人大通过开展与外国议会的高层交往,增强了与发达国家议会间的政治互信,继续推进了与周边国家议会睦邻友好,进一步发展了与发展中国家议会的传统友谊。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共接待78位议长和20位副议长来华访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出访58次。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我与有关国家议会保持了高层互访的良好势头,20139月张德江委员长对乌干达、尼日利亚、斯洛伐克和俄罗斯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委员长会议其他组成人员或作为主席特使、或率全国人大代表团先后12次对14个国家进行了友好访问,接待了28位议长和5位副议长访华。

    (二)开展机制交流巩固对外交往格局。建立和完善定期交流机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人大保持与主要国家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间对话沟通的一项开创性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议会间合作的有效形式。目前,全国人大已经与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南非、埃及、印度、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巴西等国在内的14个主要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分别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与智利议会建立了不定期对话机制,与墨西哥众议院建立了不定期的中墨论坛。一个涵盖“大国”、“周边”、“发展中国家”和“多边”等领域,积极呼应我外交总体布局要求的定期交流机制格局已经形成,成为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加强战略对话、深化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确保了全国人大与有关国家议会的交往不因议会换届而中断,不因领导人更迭而改变,保证了议会交往的连续性,丰富了议会交往的内涵,促进了国家关系的稳定发展,为新形势下我实施大国外交战略作出了特殊贡献。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共举办定期交流活动82次。为了进一步加强已与我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国家和地区议会组织的联系,全国人大还向我驻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使馆(团)派遣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经常性联系。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之初即明确了与各国开展定期交流机制的总体方案,保持了交流机制工作的延续性。

    (三)参与多边事务扩大国际影响。开展议会多边交往是全国人大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提升我国际影响力、维护我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60年来,全国人大的议会多边交往活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84年,全国人大正式加入各国议会联盟这一世界上最大的议会间组织,开启了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参与议会多边交往的新阶段。目前,全国人大已加入包括各国议会联盟、亚太议会论坛、亚欧议会伙伴会议等在内的15个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成为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拉美议会等5个地区议会组织的观察员。2000年、2005年和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先后出席了三次世界议长大会,登上多边议会的最高讲坛。全国人大承办了各国议会联盟第96届大会、亚太议会论坛第12届年会、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3届年会、第5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亚欧年轻议员会议第5届年会、议会世贸大会香港会议、亚太议员环发大会第6届年会和四次亚洲议员人口与发展会议。全国人大充分利用议会多边舞台,深入阐述我在事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基本看法,全面表达我在民主、人权、反恐、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多边贸易、妇女发展等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和倡议主张,坚决维护我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主动参与议程设置和规则制定,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增强发展中国家话语权,提升我国际影响力,发挥了建设性大国的作用。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共派团出席国际会议83次。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后,很快明确了开展多边议会交往工作的安排,参与多边事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

    (四)全面深化议会各层次合作。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既包括高层领导人之间的互访,也重视开展议员、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和对话机制、办事机构、助手和地方立法机构之间的交流,形成了全方位的对外交往格局和相对完善的交流体系。在各层次交流中,深入了解世界各国新情况、新变化,学习别国的先进经验和举措,大力加强国家软实力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和拓展外交利益提供智力支持;重视与外国议会交流治国理政、兴邦立国之策,深入探讨执政理念,分享执政经验,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了解、理解和认同,不断夯实国家关系的政治基础;紧密结合人大自身工作需要,深入开展立法交流与合作,借鉴各国立法的有益成果,并从其失误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以立法交流为重点,共派出195个团组赴国外开展立法考察和专题调研,接待175个访华团组,取得了较好成效。当前,与世界各国议会深入开展立法交流与合作仍是全国人大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途径之一。高度重视做人的工作,通过大力开展议会双边友好组织和办事机构的对外交往,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交好朋友,大力培养壮大各国议会中对华友好力量和知华友华人士。

    三、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推动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实现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机构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立法机构交流合作和议员直接交往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进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重要渠道。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全国人大外事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全国人大外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的外事工作”。60年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不断探索、积极开拓,在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指导和亲自参与下,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不断取得成就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主要对象是世界各国议会,但绝不能把全国人大与西方议会混为一谈。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有本质区别,中国全国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的政治机构间关系有本质区别,中国的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有本质区别。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国家发展大局和整体利益服务。60年来,全国人大遵循党中央对国际环境的总体判断,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外交方针政策,积极与世界各国议会开展友好交往与合作,为国家总体外交作出了突出贡献。冷战结束后,面对美西方推行的“民主化”浪潮,全国人大理直气壮地宣传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郑重声明“不搞多党制,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展示了中国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政治方略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新时期中国外交指明了方向,也成为新时期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主旋律。全国人大将通过同外国议会界的深入对话和广泛交流,深入阐述中国梦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出发点和根本方向。60年来,我国的外交工作重心不断随着党和国家工作中心任务的变化而调整。作为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密切配合国家总体外交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明确对外交往“三服务”宗旨,即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促进国家关系全面发展;服务国内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人大自身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总之,切实把代表人民意愿、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作为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加强人大的对外交流,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社会基础。在我国与外部世界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联系互动更加紧密的形势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全国人大将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目标,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不断开拓进取,全面深化布局,丰富交往内涵,提升工作实效,努力把议会外交这盘棋运筹好,夯实国家关系长远发展的政治、社会、民意基础,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争取有利的外部条件和环境,为维护和延长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作出贡献。

    (三)始终坚持正确的对外交往原则,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大旗,开创了同各国友好合作的局面,树立了文明、民主、开放、进步、负责任大国形象。全国人大在对外交往活动中始终恪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的原则。不干涉别国内政,不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不动辄以议案制裁相威胁;鼓励各国议会多做互利和友好之事;支持各国议会敦促本国政府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和国际争端,共同致力于维护促进人类共同安全。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之间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日益成为国家关系的建设性力量,不仅为双边关系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促进世界和平、实现共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不断增强,坚持正确义利观成为我开展大国外交,处理好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时代要求和行动准则。新时期的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将把践行正确义利观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在对外交往中做到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辩证统一、实现共同繁荣与谋求自身发展的辩证统一、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与实现自身利益的辩证统一,积极树立我维护世界和平与国际正义的发展中大国形象,将体现责任和道义的中国外交核心价值观通过议会交往的渠道传递给世界各国民众,从而更加彰显中国梦的世界意义。

    (四)始终坚持发挥优势和改革创新,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国的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广泛的人民性和代表性决定了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具有既官又民、能官能民的独特优势,这是其他外交渠道无法替代的。这种独特优势赋予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以广泛的空间,形成了领域广阔,对象宽泛,方式灵活,层次多样,渠道丰富等特点。一方面,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始终坚持自身鲜明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国家总体外交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拓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致力于提升工作实效,不断取得对外工作新的进展和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以更具全球视野、更富进取精神、更具开创气魄的面貌和姿态,开启了外交工作的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推进外交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外交活动的策划设计,力求取得最大效果”。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将勇于探索,不断总结,提炼认识,深化对议会外交规律的研究和把握,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新时期外交工作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大局观念、战略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加强议会外交与政党外交、政府外交、公共外交、民间外交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升对外交往工作的整体合力和效益。

    (五)始终坚持统筹协调和科学管理,是中国特色议会外交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外事无小事,外交大权在中央。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始终坚持中央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外交一盘棋的思想,从加强外事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和建设干部队伍等几方面入手,多管齐下,为在议会外交渠道顺利实施中央对外工作战略意图提供坚强保障。经过数年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一个体制、一套制度、一种机制、一支队伍。我们以“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整合运用全国人大外事资源,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和能动性;制定近20项规范性外事文件,严格外事纪律,特别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以系统化的规章制度推动外事工作的集约化发展;明确工作要点,通盘设计工作计划,实行对外专项机制责任人制度,采取项目审批和经费审核并行机制,确保了外事工作各个环节科学运行;坚持不懈抓外事队伍建设,始终以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标准锻造外事干部队伍。新一届党中央对加强外事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全国人大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新的精神,将加强人大外事管理与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搞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做到统筹兼顾,不断完善现有体制机制,推动人大外事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国际格局将继续深入调整演变,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将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需要,积极开展与主要国家议会的交往,加强与周边国家议会的友好往来,继续提升与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友好合作水平,深入参与多边议会事务,加强战略谋划、宏观布局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开拓创新,为国家关系的发展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增添新的活力。

    回顾60年,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一直在路上”。我们坚信,只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必将在不断的丰富和发展中继续谱写新篇章,开创新局面,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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