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4-01-2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李文科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9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编委办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10月上旬至中旬,执法检查组分成3个小组,到大连、鞍山、丹东、锦州、朝阳、盘锦等6市及12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各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分别听取了所到市、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召开了12个有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参加的座谈会,还在朝阳市召开了有教师进修学院(校)负责人和教研员参加的座谈会,并考察了12所中小学校。现将这次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实施义务教育法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各级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法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义务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12年,全省108个县级规划单位全部经过了“双高水平”“普九”省级督导评估,提前3年完成了省政府《关于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任务,为持续提升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均衡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我省积极贯彻义务教育法,健全经费投入体制,保证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

    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持续增加。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中义务教育支出276.2亿元,比2011年增加50.2亿元,增长22%;比2007年增加155.6亿元,增长129%。同年,全省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2642.5亿元,比2011年增加408.2亿元,增长18%。公共财政支出中义务教育支出增幅高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4个百分点。2012年,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分别比2011年增长19.1%和9.6%。我省充分落实了义务教育法对财政投入的有关要求,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06年,在免除杂费的同时,我省按照一费制标准足额安排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07年—2011年,我省按照国家要求,逐年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目前我省实际执行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10元,比2006年提高了480元;初中每生每年810元,比2006年提高了640元。大连市在省基准定额标准基础上又提高140元,小学达到每生每年750元,初中达到每生每年810元,寄宿制学校在此标准基础上上浮25%。全省财政每年筹集资金近13.9亿元,其中省财政筹集资金9.4亿元,省以上资金占资金总需求的67%,基本保障了全省5219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2006年以来,省财政每年筹集资金2亿元,设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建立起包括维修维护、危房改造在内的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在校生人数以及校舍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结合变化情况,分市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综合考虑各地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财力状况、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成效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对各市给予奖励性补助。

    加大校车配置力度。2012年盘锦市采购农村中小学校车330辆,资金总额7163万元,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比例承担。建立校车公司化运营模式,校车开通后政府补贴每名学生90元,每名学生每月只需交纳20元。以兴隆台区作为试点,对区内乘车学生完全免费。丹东市各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100万元,用于各县(市、区)校车补助。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中小学共有专用校车165台,兼营校车375台(公交线路车辆),运行线路359条。锦州北镇市责成北镇运输公司提供接送学生服务,政府每年拿出300万元对接送车辆进行补贴,主要用于为坐车学生买座位险、车辆检测和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公司管理费用等。

    (二)以提高整体素质为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师资配置和保障水平不断得到改善。

    编制核定更加符合实际需求。2010年,针对基础教育生员减少、周授课时间增加等问题,我省将初中和小学的教职工基本编制核定比例统一提高为1∶13.5和1∶19,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执行统一的编制标准。同时还考虑开展教学实验示范、多媒体教学活动、教师脱产进修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分散的地区配备教职工的基本需求,对附加编制标准进行了调整和提高。

    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我省2007年、2008年实施了“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计划”。2009年起改为实施“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2011年起将农村从教计划并入特岗计划,并提出教师总体缺编的县(市)在编制内安排,教师总体超编的县(市)可根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学工作需求和本地区年度减员等情况,遵循“退二进一”原则确定拟聘待编安置教师数并在3年内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特岗计划体现了辽宁特色,提升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使教师总量得到保证,使教师学历、学科、年龄结构得到优化。通过实施这三个计划,已有11783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学校一线。

    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高中级职务比例。2009年我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高中级职务比例提高到城市中小学水平,同时依据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了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农村教师提供了与到城市、县镇任教平等的职务晋升机会。

    注重加强农村教师培训。省财政设立了农村中小学师资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同时要求市、县(市、区)财政相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并督促各中小学按公用经费总额5%安排师资培训经费。今年10月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依托师范大学和教育学院及59个研修基地、工作站,集中培训5000名农村初中专任教师,促进其教学实践思想与先进的教育理念相结合,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巩固和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教师工资“一个统一、全额统筹”的县级统筹机制,省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对各市农村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并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从2008年1月起我省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在县域内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从2009年1月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联动机制,在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时,同步同幅度增加义务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发放的同时,我省各县(市、区)都已将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险待遇纳入财政保障,绝大部分县(市、区)已落实农村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和冬季取暖费补贴、免费体检等政策性福利待遇,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我省还在边远艰苦地区建设了197所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宿舍,改善了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了教师队伍,促进了城乡教师交流。

    (三)推进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

    我省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赢得了全省人民群众的好评。

    注重加强顶层设计。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不久,我省就出台了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08年,出台《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明确了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2011年,启动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计划,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明确111个县区实现初步均衡与基本均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上述目标和举措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创造了分步实施、梯次深化、全面推进的辽宁模式。

    合理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以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为抓手,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10年底,共建设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940所,基本实现了一乡(镇)一校的建设目标,同时撤并一批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整合了教育资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在校舍建设方面,从2011年开始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证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室、信息化等资源配置基本均衡,使区域内中小学生享有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每年完成学校总量20%的建设任务,这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中。2012—2013年朝阳市共投资2.63亿元新建、改扩建7所城区中小学,扩大了学校资源总量,使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得到缓解。二是在教育信息化方面,2005年初就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校校通,随后启动了班班通建设工程,目前全省完成率达到51%,初步建成省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义务教育资源平台和资源库,使农村中小学生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国、全省范围内的优质教育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加大帮扶支教力度。从2006年起我省在城区把优质学校和一般学校搭配划分成大学区,在农村把邻近若干乡的学校划分成一个大学区,鼓励骨干教师在学区内从强校到薄弱学校任教,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目前已累计交流教师6万余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5%。从2011年起实施城区优质中小学校长到农村中小学挂职任校长试点和农村中小学校长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工作,两年选派挂职校长186名。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年将从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选派272名教师到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农村学校支教,提升当地学校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从2012年起设立中小学教师交流奖补专项资金,实施每年万名教师交流计划,两年来共交流22000余名教师。

    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区域内初中在校生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改革,并逐步提高招生指标到校比例。目前指标到校比例已达到85%以上,丹东达到95%,营口、阜新等市达到100%。通过实施指标到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择校现象,校际学生学业差异系数整体呈持续下降态势。

    重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全省实行由流入地政府负责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全部到公办中小学就读,取消与入学相关费用并享受农村学生免教科书费、城市学生中考指标到校政策。目前在大连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达13.6万人,占全市学生总数的31.1%。该市把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确保其全部免费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

    教育督导到位。2012年,我省根据《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建立了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启动了“基础教育强县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工程率先达标项目,规定学校建设达省标,校际间均衡达国标。督导评估对各申报县(市、区)按照督导调研、审核评估、审核复查、验收评估、监测复查等程序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督导评估28个县(市、区),其中16个县(市、区)上报教育部认定,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

    (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素质教育,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我省从2012年起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所有学校统一规范办学行为,统一给学生、给教师减负,打消了不同地方、学校和家长的顾虑。同时,紧抓落实环节,建立责任追究和分片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严查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和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地方,给予严肃处理。

    扎实抓好德育工作。坚持德育首位,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主渠道作用。如丹东市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每天一个励志警句、每周一个感恩故事、每月一个习惯训练”主题系列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在快乐中成长,在健康中发展,在阳光中成才。同时,大力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建设4个大型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德育工作确立新载体。

    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以创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校为载体,推动各中小学转变教育观念,优化课程结构,调整课程门类,更新课程内容,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生态环境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时,省教育厅先后召开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小班化教学工作现场会、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暨信息化教学应用现场会,推动各中小学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凤城六中的“分组联动、和谐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已在全国闻名,大连市西岗区小班化覆盖率超过90%。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在实施义务教育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标准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求

    我省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大幅度增长,为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提高起到较好的保障作用,但与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仍有差距。

    生均公用经费不足。总的看,按照省定最低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可以基本满足学校正常运转,但很难满足学校寻求主动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和增强办学特色的需求。有的学校实验器材短缺,物理、化学等学科分组实验无法保证,实验只能以演示为主。由于农村学校的取暖费在财政预算内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中解决,采暖费占公用经费的30%以上,个别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甚至超过50%。以鞍山市岫岩县兴隆中学为例,该校共有483名学生,每年公用经费约为39万元,采暖费就占去约20万元。这势必会挤占学校运转中其他项目的支出,教育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农村还存在许多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生均形式拨付公用经费的做法,造成其公用经费总额相对更少,仅够维持办公费、水电费等最低限度的日常开支,连取暖需求都无法保证。

    农村学校配套生活设施亟需完善。省审计厅在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审计调查时发现,我省有些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足,条件简陋。抽查的245所学校中存在学生宿舍使用“大通铺”、门窗设施不全、宿舍内没有厕所和供水设施、缺乏采暖设施等问题的学校达50%以上。有的地区因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条件不足,导致小规模学校撤并困难,制约了布局调整工作。如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对学校食堂、后勤服务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很多学校食堂缺口较大,达不到供餐条件。

    校车保障状态不容乐观。校车的购买及运营经费,一直是困扰校车普及的重要问题。盘锦市政府反映,该市采取专营校车的运营模式,校车只在上下学时间开动,其他时间只能闲置。由于物价、油价、人工费不断上涨,再加上保养费、保险费等开销,专营校车运营成本较高,每辆每年大约为10—12万,每个县财政为此至少需投入2000万,县级财政承担起来比较吃力。我省大部分地区财政对校车运营补助较少,校车运行成本只能“分摊”到家长头上,有的学生每年交通费支出达1300多元,大大超过了因免除杂费、教材费而获得的实惠,加重了家长负担。有些地区根本未提供校车服务,家长只得去私自集体租用无证面包车、农用三轮车甚至报废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在运营中超载现象十分突出,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增加。省审计厅在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审计调查时,抽查42所学校805台学生乘坐的包租车辆,超载的占27.3%。在一些地方,曾出现“黑校车”被取缔后学生“无校车可坐”的问题,引发社会质疑。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压力大。目前,我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正整体向前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是通过基础教育强县验收的前提,各项软硬件标准与“双高普九”相比有很大提高,不仅原来已有专用教室的教学仪器配备有所增加,而且需增配语言教室、心理咨询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和学生体质测试室等新的专用教室及设备。检查中发现,部分农村学校功能教室未完全配备,图书资料存在总数达标,但质量不高、副本过多的问题。因此,要达到“均衡县”建设标准,资金缺口很大。据了解,由于近年来有的县(市、区)为了实现“提高”、“双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又形成了新的债务。如经丹东市审计局审计确认,全市有义务教育债务6743万元。

    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在财政教育投入增长的情况下仍未形成。各地中小学校长普遍反映,多数教师对绩效工资的本质理解不透彻,认为实行绩效工资就是涨工资,但到实施时感觉是“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导致不少教师从“盼绩效”到“怨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有待规范和完善,可用于激励的资金太少。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有的地区班主任津贴每月只有14元钱,基本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水平,已经达不到应有的激励效果。由于农村生活、工作条件相对较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文件都规定绩效工资坚持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分配导向,但在各县(市、涉农区)均未得到充分落实。

    (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仍有较大差距

    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是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教师教非所学、跨学科任教现象在不同程度上普遍存在。新课程改革急需的英语、计算机、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教师缺口比较大。这种状况既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也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有些教师在学历进修中存在“重层次,轻专业”的倾向,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教的是理科,却去进修易通过的中文、政教、教育管理专业,使得学非所教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断层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在小学更为严重。目前,锦州市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45—50周岁之间的3465人,占总数的46.39%;年龄51周岁以上的1618人,接近总数的22%。相当一部分老教师不懂微机操作,自身知识更新缓慢,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教法的能力较弱,不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与学生沟通有代沟和障碍,在精力、体力、观念等方面已不适应担任教学一线的工作。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农村学校生源大幅减少,导致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处于超编状态。据省编委办2011年统计,全省44个县(市)中有41个县(市)教职工超编,共计超编15053名。另一方面,我省“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允许超编县(市)按照“退二进一”原则招录当地紧缺学科教师,并且县(市)只承担特岗教师工资的20%,但全省44个县(市)中2012年有17个县(市)没有申报计划,2013年有22个县(市)没有申报计划。有的地区还存在有编不补、低薪聘用代课人员的现象。

    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不够合理。目前我省大多数地区教师职称实行评聘分开,人社部门将指标和教师个人信息直接管到各个学校,造成许多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者受聘遥遥无期。由于我省2009年以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高中级职务比例比城市中小学低,这一问题在农村学校显得更为突出。如北票市西官营镇初级中学已评中学高级教师28人,但只聘了16人。这既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也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教师队伍造成较大矛盾。

    (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状况仍然明显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不断促进教育资源的统筹安排和均衡配置,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状况短期内难以消除。

    城乡、区域、校际之间不均衡。“农村学校弱、城市学校强”、“农村学校空、城市学校挤”真实反映了我省义务教育的基本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以及县域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即使同一县域内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教学管理和办学条件也存在明显差距。

    农村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之间不均衡。为使偏远农村、山区的孩子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省还保留一些村小和教学点。由于适龄儿童锐减,在村小和教学点就读学生逐年减少,村小和教学点的办学规模也逐年缩减。如东港市现有村小102所,其中不足百人的村小56所,占村小总数的55%。最小的村小只有一个班10名学生。庄河市现有村小102所,其中不足百人的村小有70所,不足50人的村小有12所,预计未来将呈上升趋势。由于村小规模小,成班率过低,教师配备难、规定课程开齐难、教学仪器设备装备难、教学质量提高难,难免与中心小学产生不均衡。

    城区学校大班额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心城市和县城均呈快速扩张态势,因财力紧张,一些学校规划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进度,加之大量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使中心城区和部分县城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要,导致一些城市学校大班额现象增多,有的学校班额达65人以上。大班额带来的教学过程管理难、教学质量提升难、安全管理难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大瓶颈。

    (四)素质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些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师的教学方式较为陈旧。对素质教育理解和执行上仍存在偏颇,认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搞一些特色活动。对新课程改革内容把握不准,理解不透,仍在沿袭老一套教育教学模式,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教育重视不够,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仍显不足。

    部分地方和学校不能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有些地方和学校的课程、课时、教学内容安排随意性大,只重视考试科目教学,忽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综合素质课程。

    有些学校教育资源利用率过低。有些学校的各功能用房如实验室、图书室、美术室、音乐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管理粗放,活动较少。据了解,这既有对实验教学重视不够的原因,也有公用经费不足、实验器材短缺的原因,还有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操作技能不足的原因。

    “减负”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座谈时一些校长和家长反映,受考试指挥棒的影响,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考核、学校对教师的考核都将学生成绩作为最重要的指标,家长担心“不补课成绩跟不上,考不上好学校”,希望孩子进行补课,这个市场需求不会因为教育部门下发“减负”的规定就消失,结果是补课从校内转移到了校外,且收费更高了。而对于社会培训班,相关行政管理很难到位。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除了要求省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好义务教育法各项规定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一些共性问题予以关注,做好顶层设计,并帮助我省解决特殊的困难。

    (一)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内涵建设的专项经费支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目前,中央财政设立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硬件建设的多,用于内涵建设的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优化投入结构,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内涵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实验教学仪器和课程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引导和带动地方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二)完善校车运行的政策措施。鉴于专用校车的生产和运营成本高、利润空间小,要全面推行专用校车,仅靠地方政府的支持是不够的。中央政府应采取包括财政支持等措施,加大对校车工程的支持力度。建议比照公交车和新能源汽车享受的政策,一方面,对校车在购置税、上牌费等环节予以税费减免。另一方面,对校车在燃油税、保险费等方面予以财政补贴。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我们认为,应重点解决好提高骨干教师待遇、班主任待遇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这三个基本问题。设立骨干教师奖励资金,用于提高国家级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的待遇,引导地方财政设立骨干教师奖励资金用于提高省级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的待遇,真正体现优劳优酬。制定统一的班主任津贴标准,或明确班主任津贴占当地教师人均工资收入的比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充分发挥班主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的基础性作用。制定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岗位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便于地方进行落实,提高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四)出台行之有效的中小学教育评价标准和考试制度。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和素质教育配套的评价制度,导致学校的校长、教师只能围着社会、政府、家长认可和需要的“分”、“升学率”这一指挥棒转。这种竞争已经下移到了小学、幼儿园。评价是导向,是指挥棒。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找准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最佳结合点,尽快出台符合素质教育内涵的,和素质教育配套的,操作性很强的,行之有效的中小学教育评价标准和考试制度,真正办好素质教育。

    (五)加大对我省落后地区义务教育事业的经费支持力度。辽宁虽属东部沿海省份,但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加之县域经济不发达,市、县财政多属吃饭财政,财政支出压力巨大。建议中央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方面对我省义务教育事业,尤其是我省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义务教育事业,比照中部地区标准予以支持。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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