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4-01-2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率检查组对全省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赴天门、荆门、孝感、咸宁4市进行了实地检查,召开了人大代表、教师、教育行政管理者、教育管理相关部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查看了17所中小学校,听取了4市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截至2012年底,湖北全省义务教育学校8661所,在校学生484.52万人。其中,小学6614所,在校生326.75万人,适龄人口入学率99.97%;普通初中2047所,在校生157.77万人,适龄人口入学率99.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5%。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颁布实施后,湖北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来抓,既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又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在推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上都迈出了重要步伐。2012年,全省有48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13年,有29个县通过了教育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湖北的主要做法是:

    1.高度重视,完善均衡发展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湖北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一是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科教强省战略作为湖北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战略”,作为“支点中的支点”,作为重中之重,每年都采取专题研究、办好“实事”、重点督办等形式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省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义务教育发展作为民生立法、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的重点内容来抓。各市县也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发展。天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专题调研教育工作4次以上。孝感市建立了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年度检查机制,对检查的突出问题,约谈负责人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完善政策体系。2010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发展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确定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总要求。今年7月又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全力推进均衡发展的“四大工程”(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学质量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关爱工程)和“两项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了10多份配套文件,丰富了义务教育政策体系。各县市也陆续召开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坚强政策保证。三是完善推进机制。从纵向看,省政府每年坚持与教育部召开部省协作专题会,及时就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省政府和教育部签订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省政府、省教育厅多次召开均衡发展专题会议,加大部署和推进的力度。2012年,湖北省政府共安排1.25亿元,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称号的各奖励500万元。省政府还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2013年十大督办事项之一。全省17个市州,对本地义务教育工作全面规划,整体推进。从横向上看,省政府将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任务分解成144项,逐项落实到53个省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教育厅先后与各市(州)签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上下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格局。四是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联校走教”、“联片管理、连片办学”、“教育发展协作区”等办学形式改革,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为省级设立了“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鼓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襄阳、荆门等地也设立了奖项,支持义务教育创新管理、提档升级。

    2.加大投入,推动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幅增加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做到了“三个增长”。在此基础上,把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做到“扶贫”、“扶弱”,织好网、补短板、兜住底、促公平。一是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6.2%,超出国家核定我省15%的比例要求,教育投入已经成为湖北公共财政的第一投入。2012年,全省义务教育财政总投入350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105亿元,增幅43%。其中,省级财政承担了应由地方承担的80%以上,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6个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全部由省级承担。咸宁市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2010年—2012年年均增加近2亿元,年均增幅20.71%。二是建设项目向农村倾斜。近年来,我省共筹措资金近140亿元,集中投入农村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舍1200余万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校舍378万平米。各地也加大了建设力度,2012年,孝感市投入资金近2亿元,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99所,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三是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在实现远程教育“校校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远程教学“班班通”工程,全省“班班通”教室总数达5.3万个,覆盖率达到57%,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天门市加强了学校功能馆室建设,农村中心小学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配备率达到100%,城乡办学差距明显减少。

    3.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湖北坚持“优者从教、教者从优”,不断创新农村教师工作的机制体制。一是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2004年启动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2012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新机制,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共吸引4万多名大学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二是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2005年启动“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2010年统筹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到目前共免费培训农村教师26万人次。三是不断深化教师交流机制。2006年启动“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2012年开始实施“启明星计划”,城乡教师交流逐步由个人支教向团队支教转变。天门市从2009年以来,平均每学年在城乡交流教师760人,占教师总数的10.8%。四是不断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共统筹资金8亿元,新建和改造教师周转房近3万套。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激励农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4.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一是规范学校布局。2011年,各县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区域内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等因素,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年确定了初中、小学、教学点撤并、新建、恢复的规划方案。为方便农村孩子就近入学,全省恢复农村小学和教学点495个。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2010年湖北就颁布实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家校联系,孝感全市有679所中小学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建立家校桥梁,保障学生安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天门市把每年4月定为“心理健康教育月”,建设心理健康室132间,配备教师192名。三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湖北建立了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招生、教辅、减负、举报五大管理平台,构建了规范办学的长效监督机制。四是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工作。制定了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意见,完成了80所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7所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五是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实行校长免职和退钱不退人的处理。

    5.保护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采取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同在蓝天下,平等受教育。一是加大对农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3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惠及122万农村中小学学生。推动优质高中将招生计划的80%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2012年湖北开始实施“飞翔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在保持原有招生格局不变的基础上,每校每年扩招50名农村籍学生。二是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三是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落实“两为主”方针,进城务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接近90%。四是关心特殊教育发展。在75所特殊教育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改扩建面积24.2万平方米,近年来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都保持在90%以上。

    二、当前我省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湖北义务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相比,与建设教育强省、促进湖北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部分农村初中辍学率仍然偏高。检查发现,各地采取了一些防辍控流的办法,取得了一定效果。如咸宁市开展了“入学人数天天长”活动,确保学校按时开学,学生按时入学;天门市竟陵初中利用春节家长返乡的时机,举办“返乡农民工家长课堂”,社会反响良好。但由于部分地方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不够,以及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一些农村初中辍学率仍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特别是初三年级学生流失情况比较严重。

    2.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还比较落后。虽然各级财政加大了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有些地方县级财政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校际差距仍然较大,农村教育仍然是湖北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一些县市教育投入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不高。一些县市的学校还缺乏基本的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音体美器材。一些学校的宿舍、食堂、厕所还不能满足学生生活的基本需要。

    3.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国家和省加大工作力度,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到农村长期任教。但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教师缺员、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食堂炊事员工资无着落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一些地方教师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住房没有保障,上课超时无补贴、边远山区无补助,成为教育领域新的不稳定因素。城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差距依然较大,优秀教师“进”、“稳”、“留”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农村学校。

    4.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还需加大力度。这几年,我省采取多种举措,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均衡和公平的阳光。但是,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以及过重的课业负担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有发生。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城市地区的“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将进一步凸显。

    三、几点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湖北省人大将进一步履行执法检查职能,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规范、保安全、促均衡,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城乡差距缩小,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为孩子成长成才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针对义务教育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近年来,国家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500元、700元,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的问题是,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只免了杂费,公用经费未建立分担机制,部分城市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甚至低于农村。农村中小学由于物价不断上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内容的不断拓展,学校教育教学成本明显提高,现有的公用经费标准已经难于维持正常运转。建议:一是尽快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并将公用经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可将寄宿制小学、初中各提高200元,非寄宿制小学、初中各提高100元。二是在中央教育专项的安排上,集中项目资金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的遗留任务,优先解决校舍的安全、达标问题、学生寄宿困难问题、教育技术装备以及体育运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建议根据城镇化加快的形势,研究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重点预测未来一个时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尽力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

    2.进一步强化县级投入政府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义务教育免费性的重要体现。为确保实现4%目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湖北也逐县明确了各市县财政教育投入比例,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投入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情况。建议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对全国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时,重点对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计提等专项投入政策进行检查。

    3.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当前,各种名目的校外培训机构越办越多。校外培训机构的存在,迎合了部分家长学生升学和择校的需求,吸引了众多学生投身其中,但与国家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也加重了学生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其中,培训机构多头审批、监管无序是一个重要原因。建议:一是国家要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教育、工商等部门的管理职责,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4.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中小学教师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发展进程。国家近期出台了《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设立专项资金,将“对在片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体现了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关心。根据目前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建议国家对其他农村地区教师津补贴也要出台相关补助政策,防止因政策失衡造成新的不稳定。同时要在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新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并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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