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4-01-2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7月下旬,我省人大常委会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常委会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5月13—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专门选择安徽视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处理好硬与软的关系,既要提高硬件水平,又要加强师资队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要处理好静与动的关系,既要坚持规划先行,又要提高应变能力,着力完善教育布局结构。希望安徽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努力保障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对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听取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做好此项工作,6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了4个调研组赴8市(县、区)调研,在中小学召开10多个座谈会,在网上开辟了征集意见、问题专栏,遴选出专题询问内容,同时,委托其余8个市人大常委会同步调研。

    7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谢广祥所作的《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所作的《关于义务教育专题询问的说明》;8月1日,联组会议开展了义务教育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全程现场直播。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已经转交,省政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审议意见。

    8月22—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专程带队赴芜湖、无为等市、县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副省长谢广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围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重点,听取了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实地考察了部分中小学,召开了由人大代表、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积极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省义务教育呈现出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的良好局面。

    (一)经费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大幅提高保障资金。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财政教育投入的要求,财政教育支出连续较大幅度增长,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5.11%,位列公共财政支出第一位。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同步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义务教育保障资金306亿元,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近100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同时,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投入补偿机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市、县特别是皖北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项目支持倾斜力度,并在12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县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近100万名学生受益。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补助公用经费。小学、初中的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分别由2007年的1644.7元、1793.4元增长到2012年的5587.2元、7457.3元。农村小学、初中的公用经费,分别由实施初的每生每年184元、276元,提高到目前的525元、725元,生均经费在全国位次由2007年的第29位、30位分别上升到现在的第21位、19位。

    二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以教育民生工程为重要抓手,“十一五”以来,在彻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基础上,先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留守儿童之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6项教育民生工程,资金规模占到省政府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资金总投入的三分之一,特别是校安工程,共投入176亿资金,新建及加固改造校舍2760万平方米,总量居全国第3位、中部第1位。5年来,全省共投入209亿资金,70%的校舍新建或改造。其中,省级资金占全部投入的68%,体现了“省级拿大头”的原则。

    三是着力加强经费监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实行“下管一级”制度,健全约束反馈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实行“校财局管”模式,定期开展财务稽查和审计监督,将资金使用纳入重点监管内容,对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市、县(区)均建立了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审计、学校财务工作约谈等制度,加强对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在接受外部审计、加强整改落实的基础上,逐步强化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有选择地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和项目专项审计。为确保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及时对外公布,我省每年组织自下而上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发布之前,即对我省教育经费投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多维度、多层次地分析,并及时编印统计分析资料,为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参考。各市、县(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财务收支公告制度,定期公示学校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二)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不断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实施教师补充和培训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在核定编制时,对19个重点山区县实行最宽标准,对教师缺额较多的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按照编制标准的下限从宽核定;全省招聘的1.4万名特岗教师全部充实到26个国贫县农村学校;实施了“国培、省培”计划,2008年以来,全省共培训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近20万人,其中,2010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国培、省培”计划,共培训小学、初中教师1.82万人。

    二是初步建立教师流动机制。各市县按照管理权限,逐步建立了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有的地区探索试行对新进教师实行“县管、校用”、“无校籍管理”,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近3年来,各地调整薄弱学校校长2677名,城区学校选派到农村对口支教的教师2.3万人次,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挂职1.6万人次。

    三是逐步提高教师待遇。2009年起,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明确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省财政在兑现教师绩效工资相关支出的同时,要求各地在预算编制中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并建立预算审查制度,确保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2012年安排2.1亿元,实施了170个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改善了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三)均衡发展目标加速推进。

    一是推进优质教育的扩容和薄弱学校改造。以危房改造、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校安工程建设为抓手,结合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合肥、芜湖等市通过联合办学、整合兼并和名校建分校、名校迁址办学等方式,不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良性扩展。亳州、蚌埠、滁州等市通过“千所村级小学提升工程”、“强校托管弱校”、城乡共建等方式增强薄弱学校办学能力,提升了办学效益。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0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师资配备合格,图书装备合格,校舍建设合格,学校管理合格”为重点,提升每一所学校办学标准和内涵。分批分期落实标准化建设规划,标准化覆盖率由两年前不足10%提高到43.4%。铜陵市、马鞍山市标准化建设合格率分别达到85%、70%以上。

    三是推进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了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民生工程,建成留守儿童之家1.9万个,形成了政府全面负责、学校接纳管理、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格局。六安市、宣城市分别有5万名、2.8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8.4%和13%。淮北市配套专项经费对留守儿童之家进行提标增质,黄山市出台了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管养办法,完善留守儿童之家的服务功能。

    四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校校通”、“班班通”、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不断推进,农村70%的中小学实现了互联网的覆盖,全省46%的学校实现了多媒体“班班通”,推动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铜陵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中小学“校校通”。

    (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更新教育观念,促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实施创新教育的观念,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素质。坚持国家课程标准,改进中小学德育,加强音、美、体、健及通用技术等课程,完善地方课程,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创新教学方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把“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写入我省地方性法规,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基础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淮南市把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市政府教育“十二五”规划九大工程之一,中心学校以上均建有心理咨询室。

    二是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截至2012年,全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9.6%。通过严格学区划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生程序,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做到了划片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城区内的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部分市实现了“零择校”,全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70%以上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高于教育部的规定。建立减负工作激励机制,将减负作为各市县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小学低年级不得留书面作业、中小学日常考试成绩无分数评价等八项改革,强化教辅用书管理,控制考试次数与难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对教育收费的规范管理,对于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创建“平安校园”的意见及创建标准,完善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县区突出交通、溺水、食品安全、防震防火等重点,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池州市创建了“平安校园”服务平台,研发了“校安通”校园安全动态评估系统。

    二、存在问题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7年多来,对于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了从“有学上”到“上起学”的历史性转变。但是,“上好学”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义务教育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双重期盼。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义务教育的发展还面临新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在全国特别是中西部省份带有共性,需要高度重视。

    一是关于实施素质教育。

    当前,推行素质教育、让孩子全面发展客观上很困难。能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键不在义务教育本身,而在于中国教育模式的设计,特别是现行高考制度的改革。尽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开足开齐各类课程,不断减轻学生负担,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但是,受高考指挥棒的影响,加上培训机构的宣传攻势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强烈期盼,出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老师减负、家长增负,公办学校减负、民办学校增负的现象,尤其是城镇学校更为突出。学生负担重,家长投入大,陷入应试教育的怪圈,很难推进素质教育,难以真正培养高素质、会创新的优秀人才。

    二是关于促进均衡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办学条件的改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规划调整滞后于生源变化,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带来了新挑战。从城镇来说,进乡镇、进县城、进大中城市的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城镇教育资源紧缺,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从农村来说,一是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偏低,不少学校条件简陋,缺少教辅用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网络等;二是农村教师“留不住”问题和老龄化现象比较普遍,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尤为突出;三是因生源外流,农村学校逐渐空心化,小班增多,有的刚加固的学校面临闲置或撤并。

    三是关于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以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这一机制提出了许多新要求,需要全面总结并完善。一是部分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不足。中西部相当多的地区,城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低于农村,使得城区、特别是一些基础脆弱的农业区经费保障严重不足。二是县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亟待提高。大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向县镇转移,县镇义务教育保障压力大。三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需要享受经费保障待遇。

    三、几点建议

    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必然依靠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强化依法治教、不断完善政策保障来解决,特别是要注重顶层设计。现结合此次执法检查情况,提如下建议。

    建议一、深化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一是进一步改革高考制度。高考制度在选拔人才、公平竞争上的作用勿容置疑,但是亟待改革。首先是改革一考定终身的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制度。其次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要考察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第三是考试分值设定要更加合理。以英语为例,由于在高考中分值为150分,英语培训已经出现畸形发展的局面,花费惊人,一门外国语言课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在其他国家是难以见到的;相反对于国学等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高考中涉及却不多,不利于培养孩子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二是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无序竞争的状态,要规范培训机构、人员等,在资质上严格把关;在收费上,要公示项目和标准。三是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家校联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建议二、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指导性政策。

    一是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教育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指导性政策措施。对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农村已建的中小学校土地确权办证等给予支持,对过去已建学校土地确权及新建扩建学校,实行用地指标单列,在保障建设用地、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减免相关规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继续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寄宿制学校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居住偏远地区儿童的入学与食宿,有利于减少农村教学点和提高教学质量。建议国家加大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补助寄宿制学校需要的安全保卫、餐饮服务、课外活动指导等专兼职人员经费,解决偏远地区学生上学难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面。三是建议国家实施农村村小和教学点建设工程,对必须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设立专项建设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办好农民家门口的学校。工程内容包括: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采取倾斜政策,继续增加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教学运转;为村小和教学点配备多媒体设备,解决宽带接入问题,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思路,将教学点建设与农村文化建设及学前教育发展结合起来,增强教学点的活力。四是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质量全面提升工程。建议国家采取总量控制、省级统筹的办法,每年下达安徽等省5000名“特岗计划”指标,由省安排实施范围;除了现在已经实施的农村教师国培计划外,进一步增强针对性,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明确农村教师岗位津贴补助标准,以多倾斜、真倾斜的思路,按工资30%以上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经费来源由国家、省、市、县(市、区)按比例分担;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因地制宜,采用租用、改建、新建等方式建设一批教师周转房。

    建议三、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财政困难的区及县镇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建议国家从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发,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财政较困难的实际,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困难的区和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给予一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并实施县镇教育资源扩大工程,解决县镇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工程内容包括:设立县镇教育资源扩充资金,加大学校建设的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扩大教育资源总量;适当调整已经实施的教育项目工程,使其覆盖到县城和城市困难区的学校建设。二是将信息化纳入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建议国家延长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实施年限,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资源,加强教师运用培训,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三是将义务教育阶段经验收被批准合格的民办学校纳入到保障机制范围。在公办学校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主体的前提下,民办学校满足了部分家长、学生选择教育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热及大班额问题,要保障其中就读的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和“两免一补”等保障,调动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减轻家长经济负担,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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