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瑜谈保护和传承京剧艺术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7月13日,在教科文卫委员会第24次全体会议上,刘长瑜委员就保护、传承、发展京剧艺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以下观点:

    一、京剧本体的模式应该获得尊重,不应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混淆

    京剧艺术的突出特点是虚实结合、夸张写意,在舞台上演绎时间和空间,这堪称中华民族的智慧。近年来,国家对京剧事业的投入加大了,但有些地方也出现了把京剧与影视、话剧等其他艺术门类的概念相混淆的倾向。影视是在真山真水中演绎一个故事,传承一个思想内容。话剧是写实的,和戏剧不一样。现在京剧也变成写实了,引入了真山真水,并且广泛运用布景、灯光。可以说,京剧本体的模式遭到了破坏,非驴非马,不是话剧,也不是影视。外国人把“京剧”翻译成英语的意思是“北京歌剧”。其实这是不确切的,京剧不是北京歌剧,京剧就要姓“京”。我们要保护京剧的本体,而且我们只有懂得京剧的内涵,才能真正地保护它。

    二、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京剧学理论架构

    京剧是北京的“京”,但这并不是说京剧就是北京的地方戏。事实上,京剧是从徽剧、汉调、昆曲、梆子和北京的地方戏吸收精华、博采众长,在北京形成的,迄今不到200年的时间。因此,京剧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化积淀的产物,是中华民族勤劳智慧的结晶,与诗词、绘画、书法等古典艺术和中国人的审美情趣相呼应,展现的是中华民族的美学理念。京剧博大精深,可以说是中华文明的百科全书,是中华文明的符号。

    要保护、传承京剧艺术这个国粹,我认为亟待建立京剧学理论架构。应该邀请懂得京剧学的专家研究、总结京剧的模式、表演、音乐、舞美、服饰等等,建立起有权威性的系统理论。因为如果没有理论,而总是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门艺术就不能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系统的正确的理论指导,就会出现偏离京剧本体特征的倾向,京剧就不姓“京”了,也就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其实,京剧并不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是可以有定义的。如果能建立一个有定义的、系统的京剧学理论体系,就便于指导我们的实践。这也是保护、传承、发展京剧这一国粹的重要路径。(张传声整理)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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