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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到渝调研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重庆频道 2011-06-16

  重庆日报讯 (记者戴娟)昨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率领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考察团来渝,与我市相关部门座谈,调研《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3年多来,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该负责人透露,《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之间并不平衡,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如非公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60%,特别是服务性行业及有较强季节性的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不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同时,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中小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多为3年以下,存在口头试用期或试用期过长,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此外,还存在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的问题,有的企业给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合同,劳动者签完字,用人单位收回去再填相关内容;有的则是万能合同,约定内容过于宽泛,对岗位、工资等没有明确规定。

  而对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还存在用工管理难、用工成本高等问题。市工商联负责人表示,由于《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提供担保,使得用人单位没有有效手段约束员工流动,这不仅导致员工流动性过大,有的员工刚签订劳动合同几天就走人,企业管理成本大大增加,跳槽员工造成的培训损失无法追偿,其中又以餐饮企业员工流动大问题最为突出。同时,由于员工流动性大,社保人员增减频繁,无疑也增加了企业成本。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并不意味着损害企业利益。”座谈会上,全国人大调研组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让劳动者懂得如何维权。同时,企业要进一步梳理现代管理理念,加大企业文化建设,改善用工环境,与职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凝聚人,以较好的劳动报酬留住人,从根本上解决员工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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