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2013年12月24日在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傅建荣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4-01-1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是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奠基工程,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从6月至10月,对我市“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落实政府责任、推进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三方面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全体副主任、秘书长分别担任九个检查组的组长,听取汇报11次,召开座谈会13次,查阅资料2000余份,填写统计表386份,实地查看市直属和1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9所。

  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将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的成效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到1999年,10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进入新世纪的头五年,我市实现了儿童六周岁入学和义务教育学制的统一,将市属单办初中下放城区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了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和经费投入,初步建立起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行以来,2007年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同年启动“百校兴学”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五年时间,全市中小学基础设施和校舍安全大大改善。2012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75%,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一)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多年来,全市依法落实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拨款47.5亿元,比上年的38.56亿元增长23.18%。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为11%,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18%;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小学生均教育费用为5667.08元、初中生均教育费用7775.8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35%和20.1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小学922.16元、初中1419.6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16%和32.58%。全市教育费附加收入7.1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33亿元。全市依法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4.07亿元,其中,市本级3.8亿元,县区2847万元。支出8031万元,其中,市本级7491万元,县区540万元。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58.15亿元,是2000年的8.8倍。

  (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一是2008年以来,我市实施“百校兴学”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投资72.91亿元,消除D级危房62.34万平方米,新增学位5.8万个。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396所,占项目校总数的45.3%。改造薄弱学校和企业学校441所,占项目校总数的50.4%。

  二是今年《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管理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应当按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并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未承担建设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缴纳教育设施异地配套建设资金。

  三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2年底,全市已有19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达标。校园周边环境不断优化,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着力推进均衡发展

  一是政策措施不断完善。200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 2010年,《关于加强初中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2011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太原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是全面实施“百校兴学”工程,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校舍硬件基础。

  三是推进义务教育校际“联盟”。全市共有152所学校结成了联盟校,交流教师488人,破格为32名联盟校交流老师晋升了职称,极大地提高了潜力校的社会声誉。

  四是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组织全市412名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录制完成了从小学高年级到高三共910节优质课,通过教育信息网向学生和家长免费播放,实现了优质师资资源的共享。为均衡发展奠定了必备的师资基础。

  五是夯实均衡发展的生源基础。实现了初中新生的电脑均衡编班,从起点上确保了基础教育的生源均衡。扩大了潜力校定向和保送生到示范高中的招生比例,从制度设计上引导校际之间的生源均衡,实现了在潜力校就读更易升入优质高中的局面,缓解了择校热现象。

  六是大力向农村教育倾斜。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向农村教师倾斜。向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向农村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晋源区对偏远地区学校教师每月给予70元至160元不等的交通补助,娄烦县对偏远农村小学教师每月给予100至2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实施寄宿生交通费全免工程,按每生每月40和48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古交市和清徐县在财政收入负增长的情况下,教育经费仍然逐年增长。

  七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目前,全市中小学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近11万名,占全省总接收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教育管理,学校不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工作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查处了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案件。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入学政策,依法规范学区划分,保证了每一名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都有公办学校学位。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加强学籍管理,控制中小学规模轨制和班容量,通过电脑均衡编班,严禁开办重点班和进行节假日补课,严格控制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和课外作业量,并开展了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

  (五)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一是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招聘、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2008年至今,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1467人,县(市、区)公开招聘新教师2707人。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积极推进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

  二是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围绕“典型引领、过程管理、底线控制”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各类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工作中始终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是开展农村教师全员免费培训工程,开展“城乡教师手拉手”支教活动。继续推进“双高双名”工程,累计培养高造诣学科带头人1197名、高水平骨干教师8063名、省级骨干教师421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46名、“太原市名教师”139名。全市初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7%和99.9%,教师学历层次不断提升。2012年,市级财政单独核定1000万元的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市本级教师培训经费为1876万元。

  (六)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全市同年龄、同工龄、同学历的教师工资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以工作10年的教师与公务员比较,教师工资为3573元,公务员为3270元。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教津贴由25%提高到50%。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布局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市区学校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大量人口流动,城区、县城住宅小区建设速度加快。小区建设与学校同步建设的政策未能一以贯之、有效落实,致使学校建设严重滞后和不足。“百校兴学”工程,彻底消除了校舍危房,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如小店区:2000年以来,新增常住人口26万人,新增适龄入学儿童1.6万人,新建住宅小区180个。按国家规定每1万—1.5万人口设置1所小学,小学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需要设置17—26所小学,按每3万—5万人口建设一所中学,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需建设中学5—8所,但同时期,全区仅新建3所小学,未新建初中,远远不能满足新增人口入学需求。南内环街以南、亲贤北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平阳路以西,有60多个住宅小区,9860多户居民。按照有关规定,至少应建设小学3所,初中1所,然而却没有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无法落实。娄烦县随着库区移民政策的落实,农村人口不断流入县城,加之外来务工人员增多,县城生源急速增加,学位严重短缺。

  二是城区生均用地不足。迎泽区、杏花岭区等城区生均用地面积特别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严重不足,学生数量超过学校合理容量,个别学校学生上课间操要分两次进行。

  三是新建学校手续办理十分困难。汾东中学从2008年开始立项,至今没有结果,已办理的部分手续过期失效,不得不重新申请。坐落在北大街的第58中学,因与“万达”扯皮,仅有4184平方米的教学楼至今未能得到改造,成为“百校兴学”工程的死角,师生仍然在简易教学楼中上课。许多农村学校土地证件不全,难以办理改扩建手续,无法开工,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困难重重。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缓慢

  县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差距很大,致使“择校热”高温不减。由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改造薄弱学校力度不够,一方面优质学校人满为患,另一方面普通学校招生不足。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教育教学和日常生活环境较差,优秀教师难以安心扎根农村教学,不断向城镇流动。农村校舍闲置的情况比较严重。城乡之间办学规模差距不断拉大,人民群众依法接受公平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三)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数量不足。存在违反《义务教育法》“有编不补”的现象。其中:晋源区缺编76人、代课教师175人;小店区缺编275人。到目前为止,全市仍聘用代课教师2693名,人员素质不高,队伍很不稳定,流动性较大。不利于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不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还会形成教师队伍断层。

  二是“超编缺人”。万柏林区2008年接收原西山企业学校在职人员2368人,有相当数量的人员不具备专业教师资格或实际任教能力。而当时核定在职职工编制数为1111人,超编1257人,按照目前年自然减员60—80人算,现有超编人员需要17年才能消化完毕。该区已连续8年未招聘教师,30岁以下教师仅占教职工总数的10%,教师队伍出现年龄断层,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古交市核定教职工编制1997人,接收企业学校教职工1299人,很多人占编却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导致一方面大量超编,一方面授课教师严重不足。

  三是结构性短缺。音、体、美教师普遍缺乏,部分学校不能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利于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四是职称评定难。万柏林区原企业学校教职工移交前已占用多数职称名额,致使近6年间918名教师未能评定中、高级职称,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是教师素质有待提高。从学历上看,尽管目前农村教师学历已基本达标,但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函授、自学考试、民办代教转正等途径获得,所教非所学。其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难以满足教学需求。

  (四)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尽管各县区基本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逐年提高,但多数县区除了人员经费以外所剩无几,甚至连学校日常运转都有困难,推动学校优质发展资金严重缺乏。部分县区农村教学点多而分散,规模较小,仅凭生均公用经费难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有的学校冬季取暖都有问题。部分县区接收企业学校较多,由于企业学校多年很少投入,设施设备较差,经费投入缺口仍然很大。

  依法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教育资金未能全部用于教育。2012年全市依法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4.69亿元,支出只有0.803亿元。(其中收入,市本级37844万元,县区2847万元,其中支出,市本级7491万元,县区540万元。)

  (五)管理体制不顺

  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但目前我市义务教育优质中学大都属于省、市直接管理,造成生源、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逆向流动的不合理现象。不利于统筹安排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不利于《义务教育法》“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规定的实施,不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六)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未能规范到位

  目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群众认可的优质初中办有“公参民”学校14所,在校生16436人,占全部初中在校生的11.48%。(加上纯民办初中,占比高达21.9%);无一所自建校舍的,无一所标准化学校,部分学校场地狭小,实验仪器设备与公办学校混用,专职教师配备不足,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压缩免费公办校招生规模,扩大收费“公参民”校招生规模,办学行为很不规范。没有达到政策规定的“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五独立”标准,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校中校”等违规行为,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到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应免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需要交纳高价学费上学,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人民群众依法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机会相对减少。与此同时,政府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责任被大大削弱。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保证教育优先发展

  我国实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政府责任要做到教育优先发展。即:在各项事业中教育优先,在教育事业中义务教育优先,在义务教育中公平优先。要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要加大市、县(区)两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特别是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教育提留部分全部用于教育。

  同时要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市级统筹力度,大力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支持财政困难的地区发展义务教育,加速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保证“就近入学”法律规定的实施

  一是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应当按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并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未承担建设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建筑面积缴纳教育设施异地配套建设资金的规定。

  二是努力增加学校用地,使学校用地达到国家标准。在城市拆迁改造中,学校周边拆迁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教育,增加城区学校发展空间。对于新增教育用地,各级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学校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到位,依法严格执行教育用地规划,严格保护已规划的教育用地。千方百计调剂土地资源、闲置厂矿、学校、机关房舍,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服务半径标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如刚才列举的南内环街以南、平阳路以西没有小学一事,该地区就有几块较大空地和闲置的邮电学校校址。)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政府有关部门应考虑教育的公益性及紧迫性,对于学校办理各项手续应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保证教师数量,禁止“有编不补”造成教师断层,每年自然减员的教职工必须当年补齐。上述严重缺编的地区和万柏林、古交企业学校移交带来的教师问题,市、县(区)两级政府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市162所百人以下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招聘音体美教师和建立“走教制度”相结合,按照教学大纲开齐开足所有课程。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和提高教师待遇,特别是下大力气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吸引优秀教师,提高特级、高级教师比例。同时要保证教师寒暑假期带薪休假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是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大幅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

  (五)大力推进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

  落实《义务教育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八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的规定。

  一是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有利于县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有非县区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移交县区管理。

  二是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质公办学校要在恢复历史最大招生数量的基础上,通过“百校兴学”工程增加的学位,扩大招生规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公参民”学校。可通过新建校舍、改造薄弱学校、扩建普通初中等方式,尽快改变“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的被动局面。并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和现有优质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合理布局这些学校,短时期内使其成为标准化的优质公办学校;也可通过吸纳社会资金和自身积累,精打细算,建设成为“五独立”的标准化的优质民办学校。为国家为人民积累、发展一批优质教育资源。这样,既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又能保证义务教育强制、免费和普及的性质不变,还能转变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高收费的不满意。与此同时,对现代双语学校等优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给以政策上、资金上的扶持奖励。

  三是下大力气改造薄弱学校。薄弱学校是人民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不愿上的学校。将薄弱学校改造成为优质学校或成为群众可接受的“差不多”的学校,是当前的迫切任务。要通过校长轮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联盟校”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等措施,保证收到实质性成果。

  四是全力办好农村学校。依法保障经费向农村教育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补助标准,下大力气解决农村联盟校和教学点教师住宿、医疗等基本生活需求,为寄宿制学校配备生活管理教师。解决教师职称评定兑现问题,让优秀教师享受到应有的职称待遇;职称评定指标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激励年轻教师、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切实做好城乡教师交流。及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仪器设备,对农村学校进行一次摸底,设备不达标的今明两年彻底解决。定期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并将此作为考核县区的重要指标。

  (六)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的要求,在学校减负的基础上,取消校外小学生文化课培训学校(班)。保留音、体、美等特长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实施好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继续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推动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 太原人大网 2014年1月9日 责任编辑: 谢先红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