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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低收入群众圆安居之梦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倪光辉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8-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在河北石家庄调研。 董洪亮摄

山西省玉右县居民坐在保障性住房前。

山西省大同市未改造住房。白 龙摄

    调研内容: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实施情况,包括贯彻中央总体要求、建设规划落实及项目下达、配套资金到位及拨付、工程进度及投资效果等

    人员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任组长,成员有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及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人员

    时间:2009年6月—8月

    地点:山西、黑龙江、甘肃、河北

    “居者有其屋”。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

    “好政策要抓落实”

    中央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背景】今年3月底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明确了全国保障性安居3年目标和任务。在国家支持下,在3年内全国要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2009年,要分别完成260万户和80万户。同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安排近80万户。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安民家园建设工地,搅拌机轰鸣,卡车来来往往,一派热火的建设场景。按照规划,这个市区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有807套经济适用房,并配建413套廉租房。

    7月17日上午,在小区2号楼建设工地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正在详细询问小区建设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小区每户建筑面积是多少?建筑造价是多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符合不符合低收入群众的实际购买力?廉租房建设资金如何筹措?房子如何分配?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一个个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反映出调研活动的指导思想: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督促和推动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的相关政策,加快建设好保障性住房,帮助低收入群众圆安居之梦。

    据了解,在今年的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493亿元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其中330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目前,中央资金大部分已经下达至地方。“这是迄今为止中央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最大的一笔。” 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陈怡芳说。

    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全国各地廉租房建设如火如荼。山西省编制3年规划,确定了2009—2011年全省廉租住房新建22.8万套,并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全省重点工程,还组织实施大批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煤矿的棚户区改造。今年1至5月,全省共有139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开工面积688.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3.07亿元。

    河北省从2007年开始,在所有市县都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全省累计竣工廉租房1949套,在建4.5万套。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中心城市发挥区位优势,用土地置换和返还有关税费等方式实施市场运作,改造城市棚户区;林区政府提出把棚户区改造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农业垦区将棚户区改造与有效复垦土地、扩大耕地面积结合起来。

    调研组组长高强表示,总体来看,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建设规划和中央的补助资金下达拨付及时,指导比较有力。地方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大力推进,使这项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居民需求,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

    优先考虑最困难群体

    【背景】2009年是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各地采取实物配租与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77万套,租赁补贴户数达到304万户(当年新增租赁补贴户数83万户)。

    今年6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拟新增廉租住房解决556万户,新增发放货币补贴解决191万户,今年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已经分解至各地。《规划》提出了廉租房保障“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的基本原则。

    说起住房,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社区的居民王大姐就发愁。

    以前,她一家三口仅靠每月400元生活费和丈夫外出打工的收入维持生计,加上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金及廉租住房补贴,勉强够支付全家租住房屋的房租。王大姐就盼望着能够早日改善居住条件。

    按照政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今年,她们一家在“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帮助下被纳入廉租房实物配租范围,年底就可以住进新世纪嘉园50平方米的廉租房了。

    听说廉租房不仅有简单装修,还有卫生设施等,让困难群众搬来就能住,王大姐脸上充满了笑容。在邢台市,像王大姐家这样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不同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河北邢台市于2008年7月24日成立了全国首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面向低收入家庭及享受经济房补贴群众提供全程免费服务,切实解决低收入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家庭住房、租房难的问题。目前,服务中心为补贴群众对接房源580人次,为购房群众提供各种服务7300人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说,“一定要正确领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优先考虑最困难的群体,将政府保障的重点真正落实到低收入困难居民身上。”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国已开工廉租住房建设105万套,占2008—2009两年计划的59%;计划投资1048亿元,已完成投资310亿元。全国新增租赁住房补贴户数53万户。

    各地在建设廉租住房工作中面临的最大困难是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据测算,各地廉租住房平均造价约为每平方米1200—200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300—400元,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中西部地区的压力显然很大。

    为了应对难题,各地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在缓解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压力、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探索了许多经验。甘肃省提出实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模式,将新建廉租住房以补贴优惠价格向有条件自愿购买的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配建模式加上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解决了地方财力不足的难题。”甘肃省副省长冯健身介绍,2009年国家下达甘肃省新建廉租住房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8.8亿元,用于14个市州81项、2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截至6月底,已开工45项。

    “创新思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值得肯定,但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勉强没有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居民买房。”高强指出,“要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

    “不能太急,乱铺摊子”

    应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背景】2009年中央安排40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

    “家住半山上,房建大崖上”是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庙咀村村民以往居住环境的真实写照。

    村民王全仓一家四口,本住在庙咀山上,因地震房屋受损,在政府的帮助下,全家搬迁到了山下葫芦河边的保障性住房。现有三间屋,一厨一卫,还有10多平方米的小院。

    当说起建房资金时,王全仓告诉记者:“建房要支付7万元。其中震后中央和地方政府补贴2万元,危旧房改造补贴4000元,村里组织贷款1万元,剩余的只好向银行和亲朋好友借。”庙咀村共184户980人,危旧房改造项目共涉及120户群众。但记者了解到,在非地震灾区的农村,多数困难农民无法支付7万元建房款。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建筑标准过高等问题。对于农村危房改造,不仅要考虑改善乡村面貌和农民住房条件,还要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意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认为。对此,高强指出,要正确认识中央关于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的要求,廉租房建设和城市旧城区改造有联系,但不能等同于旧城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也有联系,但不能等同于新农村建设,更不能等同于农民新房建设。

    不少城市又把棚户区改造任务缩短为3年,要求更急。“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将建设规模安排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能要求太快、太急,盲目乱铺摊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冯淑萍说。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省虽然已将建设规划批复市、县,但规划很不完善,很多项目的准备不足,配套资金、征用土地等尚不落实,不具备开工条件。据了解,2004年—2008年,山西省累计建设廉租住房1.3万套,而2009年一年即安排10.35万套,是前五年建设总和的8倍。

    “有些市、县既反映资金筹措困难,希望中央增加补助,又要求提高廉租住房建设标准。有的城市规划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占到城市住户的1/3,规模太大,难以完成。”高强直截了当地向地方政府领导提出了意见。

    “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周密组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考虑政府承受能力,又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按照群众意愿,优先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使低收入居民真正享受到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陈昌智强调。

    记者获悉,为了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7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家民委等16个部门参加。

  来源: 人民日报2009年8月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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