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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贯彻实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7-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6212日,由严隽琪副委员长带队,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王云龙为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王云坤,农委委员李殿仁、乌兰巴特尔,以及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进行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召开了省(区)、市(盟)、县(旗)级座谈会,赴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科左后旗和蛟河市实地考察了畜禽养殖场、繁育场,畜产品和乳制品加工企业,走访了农牧民家庭,深入了解法律的实施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政府主席巴特尔;吉林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分别会见了检查组成员。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农牧业委员会主任赛格;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明、秘书长赵秉哲和农委主任安莉陪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省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都是我国的畜牧业大省,两地依托自然条件和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并得了明显成效,为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稳定国内畜产品市场供给、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带动农民增收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草场面积优势,可利用草地10.2亿亩,年产青饲料290亿斤,青贮饲料330亿斤,秸秆640亿斤,为畜牧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自治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居全国五大牧区之首,牛奶、羊肉、山羊绒、细羊毛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畜牧业正从传统畜牧业向生态效益型畜牧业转变,成为我国绿色畜产品生产和加工重要基地以及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2008年全区畜牧业产值达到669.6亿元,占到大农业产值1525.7亿元的45.9%;畜产品加工产值1124亿元,占农畜产品加工总产值的60.6%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456元,牧民人均纯收入6194元。

    吉林省畜牧业在全省农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2007年畜禽养殖业产值首次超过种植业,达751.31亿元,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610亿元。人均肉类占有量多年居全国首位。农民人均牧业收入达14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4%。全省2007-2008年争取牧业建设和财政专项项目资金7.58亿元,2009年还将一次性投入6亿元用于扶持生猪、奶业、梅花鹿产业发展。

    二、两省贯彻实施畜牧法的主要做法

    ()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加强法律宣传

    内蒙古自治区已组织起草畜牧法实施办法,并列入区人大立法规划,并分别就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和促进乳产业振兴、加强种畜禽场的监督管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加强饲料安全监管、加强首演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下发了相应的规章和办法。

    吉林省将宣传贯彻畜牧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每年7月为集中宣传月;已制定《吉林省畜牧业管理条例》(草案),并纳入2009年省立法工作计划;自2007年以来,先后下发了11个政策性文件,初步构建了涵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转变思路、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

    内蒙古从实际出发,提出大力实施特色、绿色、生态农牧业战略;提高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比重,提高农区畜牧业在畜牧业中的比重,提高良种和改良种牲畜的比重加快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加快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大力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加快优势品种选育提高步伐,合理控制载畜规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以加快畜禽品种改良,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走种养结合、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畜牧业的路子促进农区畜牧业发展。

    吉林省提出了“发展牧业经济”的理念,重点以推进牧业园区化引导畜牧业发展方式变革,规划用3年时间,建设15大产业园区;以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促进生产方式转变,省政府从新农村建设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牧业小区建设,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支持1000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场)建设;以加快畜产品的深度开发,培育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和名优畜产品作为推动牧业产业扩能升级的战略举措,2007年以来,引进牧业产业化项目139个,累计完成投资44.6亿元;在畜产品市场开发方面,同时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增加高端市场占有份额。

    (三)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建设了多个品种资源场,同时加大用于品种资源保护的资金;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把西部良种奶牛繁育中心、东部良种肉牛繁育中心扩建提高生产能力作为重点,推进体制创新,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满足不同市场需求;推进杂交改良和地方良种选育,推出苏尼特羊等优质、高效的品种,成为农民畜牧业收入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强种畜禽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对种畜实行年检制度和淘汰制度;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畜禽,保护农牧民的切身利益。

    吉林省采取“引育繁”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地方品种保护开发力度,培育出“延黄牛”新品系,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高档肉牛”,全省肉牛、奶牛、生猪、肉鸡和蛋鸡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88%60%91.5%95.5%88.5%

    (四)强化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畜产品质量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都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从省(区)到村(嘎察)层层签订责任状。内蒙古通过对兽药市场进行整顿,建立对兽药生产企业的巡查制度;同时发挥公路、铁路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加大对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消毒和监管力度,防止疫情传入;每年完成产地检疫2000多万头只,屠宰检疫2800万头只;落实嘎察村级防疫员和疫情观察报告员制度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

    吉林省启动实施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存栏牲畜耳标佩戴工作全面展开,外销牲畜挂标率达到100%,全省连续五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在农业部组织的2008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中位居全国第一;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全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58个,产品达81个。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落实国家支牧惠牧政策,认真落实奶牛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励生猪调出大县政策,支持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种项目的实施,促进畜牧业优势区域发展。吉林省加快融资机制创新,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成立了国家首个畜牧业贷款中心,农行吉林省分行承诺5年内支持畜牧业发展的信贷规模不低于400亿元。省政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在生猪、肉鸡等生产领域组建三个畜牧业专业担保公司的试点工作,实行畜牧业贷款中心和担保公司相互衔接、配套运行的工作机制,创新信贷对畜牧业的支持手段。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内畜牧业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内外部环境正发生着深刻变化,社会关注度提高,供给敏感性增强,市场波动性加剧,疫病和质量安全风险加大。从内蒙古和吉林两省区调研情况看,畜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草原畜牧业存在的问题突出

    一是草原优势畜种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内蒙古是全国畜种资源最丰富的省区之一,拥有苏尼特羊、乌珠穆沁羊、内蒙古白绒山羊、阿拉善双峰驼等27个优良品种,在提供高档畜产品和家畜品种改良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但由于必要的生产设施条件投入不足、良种推广经费短缺的影响,优良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受到严重制约。二是草原畜牧业投入严重不足。内蒙古2008年中央预算内农牧业项目投资14.5949亿元中,涉及畜牧业资金8.5043亿元,这些资金大部分用于草原灭虫灭鼠、畜禽防疫公益性投入、退牧还草工程饲草粮补贴、农区生猪、奶牛、蛋鸡补贴以及畜牧业技术部门体系建设,用于草原畜牧业牧民生产性资金几乎没有。2007年国家和自治区配套农牧业各项补贴和建设资金约50亿元,其中农民各项直补资金总计30.8亿元,其它奖励资金和标准粮田基本建设资金7亿多。而畜牧业补贴仅有5项约3.6亿元,而且主要是生态建设方面的补贴,涉及牧业牧民直接补贴资金不足0.5亿元。综合计算,农民、牧民直接补贴资金比例约为66:1。三是牧民收入增长缓慢。2003年到2007年内蒙古牧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4.5%,牧民人均收入减去人均支出余额由364元减少到275元。同期,全区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5.1%,农民人均收入减去人均支出余额由1078元增加到1605元。

    (二)草原生态“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

    当前,草原保护和生态治理任务依然相当艰巨。一是工程区草原尚未形成稳定的植被群落。目前工程区草原植被仍处于恢复阶段,绝大多数禁牧草场主要植被群落尚不稳定,草原生态还比较脆弱,不具备放牧条件。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从2008年开始饲料粮现金补助将陆续到期,如果禁牧草原被重新放牧利用,势必造成已初步恢复的草原生态再次遭到破坏;如果继续禁牧又得不到补助,势必降低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影响牧区社会稳定。二是现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内容单一。限于当时经济条件,中央仅对围栏建设、重度退化草原补播给予投资补助,人工饲草地、舍饲棚圈等配套设施建设没有纳入补助范围。三是草原管护缺乏有效手段。草原地域广阔,地形复杂,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监理监测设备匮乏,草原监理监测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三)奶业、生猪和羊绒生产陷入低迷

    一是奶业发展面临困境。目前,三聚氰胺事件对消费者消费信心的影响还没有彻底消除,国际金融危机又影响产业链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国际进口奶粉价格远低于国内生产价格,对国内乳业形成一定冲击。据内蒙古自治区反映,牛奶平均收购价格为2.47/公斤,环比下降2.4%4月底奶牛存栏291.56万头、同比减少2.6%。部分奶户仍存在倒奶现象,如果近期奶业市场不能尽快恢复,对奶业的持续发展将造成严重影响。二是生猪市场价格低位运行。吉林省反映,年初以来,受金融危机和国外疫情影响,生猪市场价格低位运行,最低降至7/公斤左右,多数饲养户处于利益平衡点和微利状态。三是羊绒生产非常困难。自2008年以来,内蒙古羊绒、羊毛价格始终处于低迷状态,羊毛、羊绒价格比2007年同期降低30%50%,并出现了积压现象。绒毛市场的疲软与企业利润下降有关。当前人民币升值、工资上涨等因素,加上订单大幅减少,仅鄂尔多斯集团订单总量就减少1/3,羊绒企业利润微薄,一些羊绒加工企业被迫减产或转产,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四)法律规定的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畜牧法明确规定“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工作经费”。但是,国家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投入上严重不足。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只是局限于奶牛、生猪等少数畜种,而其它畜种得不到补贴,特别是草原牧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由于长期经费不足,设施设备落后,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断下降,服务能力减弱。

    (五)畜牧执法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

    目前,各地在畜牧执法方面主要依靠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执法职能,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经费。执法部门没有必要的执法工具,以生鲜乳检测为例,目前内蒙古全区仅建立一个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生鲜乳质量监管难度大。

    四、建议

    调研组认为,在畜牧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怎样处理好草原生态保护与稳定畜产品产量、提高牧民收入之间关系;粮食大省促进粮食转化、发展规模饲养与保证粮食供给、市场稳定的关系;以及解决培育优良品种、保护畜禽遗传资源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检查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畜牧业政策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扶持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的已有政策措施,继续对品种资源保护、良种推广、规模化养殖、疫病防控、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等畜牧业生产重点环节进行扶持。加强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强化省一级、完善市一级、加快县一级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增加饲料、兽药、种畜禽、生鲜乳等监测检验经费,加大监管力度,保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2、加大草原畜牧业的发展和草原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强草原畜牧业的投入,延长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期,提高折现标准。提高围栏建设和补播草种费中央补助标准,加强人工饲草地和舍饲棚圈建设。加强草原监理监测能力建设,加快草原保护和建设进程。

    3、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储备和最低保护价制度。要加强对当前畜牧业生产的宏观调控,尽快落实生猪、奶业等扶持政策。要创新金融服务,解决当前畜牧养殖面临的资金难题。内蒙古提出畜牧业产值已占大农业的半壁江山,建议参照粮食生产建立储备制度和最低保护价制度,尽快建立肉类、奶业、绒毛等主要畜产品储备制度和最低保护价制度,使畜产品与农产品享受同等待遇,保证市场供给稳定。

    4、强化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在地方各级机构改革中,要继续强化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和队伍,实行“三定一保”,即定机构、定人员、定编制、保工作经费,保障正常的畜牧兽医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人员和执法设备,确保各项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畜牧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要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和防疫队伍建设,落实防疫和技术推广经费,加快先进适用的养殖技术推广普及,强化动物疫病的防控。

    另外,吉林省提出将梅花鹿纳入畜牧产业的范畴。梅花鹿驯养已有300多年历史,梅花鹿存栏45.3万只,占全国总量的60%以上。经多年人工培育成的双阳梅花鹿、四平梅花鹿、敖东梅花鹿、东丰梅花鹿等4个新品种,与野生梅花鹿已有根本区别,并经国家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但目前国家仍把梅花鹿列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繁育、饲养、运输、屠宰、进出口等环节设置多项许可和收费。建议国家尽快将家养梅花鹿从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划出,纳入畜禽养殖业范畴,取消饲养、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政策性收费,允许人工饲养梅花鹿副产品进入食品加工,享受畜牧业扶持政策,支持梅花鹿产业发展。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7月9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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