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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08年12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委员长会议通过2009年3月23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修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7-0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力求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2009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制度,以及农民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今后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规划和措施;关于修改职业教育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情况及配套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十一五”规划中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火电、冶金、水泥等行业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使用和监管情况;组织实施对口支援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依法规范行使执行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推行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的情况;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依法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特别是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渎职犯罪的情况;依法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依法查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保障人权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政府重大公共投资及其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今年政府重大公共投资的主要投向及其实施情况;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加强投资监管,提高投资质量及效益的情况等。报告要附今年政府公共投资安排情况表。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打算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当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特别是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及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二)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除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外,还要重点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中央预算和2007年中央决算审查报告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方面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由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的三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管理的情况;支持、引导、服务畜牧业发展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在当前一些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情况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配套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等环节监管的措施及成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的规定,继续做好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促进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与和谐。200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重点结合常委会对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督促地方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并就地方性法规清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地进行主动审查研究。以上工作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

要严格遵守监督法和《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常委会集体参谋助手的作用,确保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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