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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发展需要更多“沃土”

全国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随行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2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引言

    这次随全国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组深入河南、河北两省检查畜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让记者对这部法开始“有了感情”。在采访中,记者对我国畜牧业发展也开始了“思考性”的关注。

    畜牧法这部法律究竟有何意义?在它施行的这三年中,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又存在哪些问题?请跟随记者的脚步一探究竟。

 

    “别看它只是一部冷冰冰的法律,但我却对它充满了感情。”

    说这话的是河北省金诺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如忠。这部让他充满感情的法就是畜牧法。因为2006年7月1日畜牧法开始实施时,正是他建厂之初。“厂子的发展伴随着畜牧法的实施和贯彻,在这3年的时间里,我们企业充分感受到了畜牧法是一部好法,对于畜牧业的发展真正起到了作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最直观的效果就是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被称为中国畜牧发展史上重要里程碑的畜牧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迈出了转变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和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一步。那么这部法律究竟有何意义?担任此次畜牧法执法检查组组长的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在2004年至2008年间曾经担任过农业部副部长。他给记者进行了一次“答疑解惑”。

    他说,这部法律的宗旨是引导、促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证质量合格的畜禽供应市场,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牧法的施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业立法体系,确立了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畜牧法实施的这几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法律宣传贯彻持续深入,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增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执法体系逐步建立,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颁布了一批配套法规规章,各地不断强化畜牧法执法工作,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受到查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取得进展。”尹成杰对记者说。

    河北省磁山动物防疫监督站技术员李浩然在工作中,对畜牧法实施的“好处”深有体会。“畜牧法的实施对动物疫情疫病的防控起到了比较有效的作用。这一点在散养户那里体现的比较明显。通过对畜牧法的大力宣传,许多散养户的防疫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也充分认识到了防疫对养殖的重要性。”

    “畜牧法的出台和制定绝对是必要的,令我深有感触的就是法律中规定‘要采取措施落实畜禽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质量安全是让老百姓吃的放心的根本保障,只有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生产销售者才能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减少直至彻底杜绝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河南省田园牧歌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牛霞对记者说。

    社会关注度一再提高

    尹成杰说,畜牧业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本安邦的基础产业之一,连接种植业和加工业,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主要标志。

    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畜牧业发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同时社会关注度却一再提高,市场波动性一再加剧,畜牧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制约瓶颈。其中之一就是畜产品市场供求平衡失调问题。我国各地区畜禽养殖数量和畜产品价格总是忽高忽低呈曲线发展状态,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河南省副省长刘满仓介绍,春节过后,河南省活猪价格连续16周下跌,猪粮比价处于黄色预警区域。目前规模养殖场每出栏1头商品猪亏损100元左右,散养和小规模养殖户每出栏1头商品猪亏损80元左右。

    河北省农业厅厅长赵国岭还担忧乳品市场的疲软。他说:“国际乳品价格下跌,国外奶粉口岸价低于国内生产成本,乳品进口量增加,对国内奶业市场造成严重冲击,乳品加工企业产品库存不断增加。目前,乳品企业收奶价最低每斤不到1元钱,奶牛养殖户处于亏损的边缘!”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一组数据:今年一季度乳制品进口同比增加54.9%。这或许可以说明这种担忧不仅仅是属于河北省的。

    尹成杰说,金融危机来袭,畜牧业也不可能“幸免”。危机致使城市消费水平下降,还有各种突发事件大大降低了消费预期,导致产品积压,市场在一定的时期内存在供大于求的现状。与此同时,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国外畜牧产品对国内畜牧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这些原因直接导致畜产品价格下滑。另一方面,金融危机还导致畜产品进出口下降,“今年一季度,我国畜产品出口同比下降15.2%。进出口下降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畜产品养殖加工企业发展停顿。”

    畜牧业发展中另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虽然,畜牧法的实施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有益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畜牧生产还以分散养殖为主,饲养环境较差,饲养技术不高,畜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当前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兽药残留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质量标准和监管手段还不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任重道远。”尹成杰说。

    此外,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爆发的禽流感、猪蓝耳病等疫情,以及近期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曾经或者正在对畜牧业稳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从国际上看,动物疫病风险不确定性在近些年有所增大,如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

    配套法规促体系完善

    “我觉得要加快畜牧业发展,国家还得从法制建设方面入手。”河南省村中肉牛繁育中心主任耿繁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他说,目前畜牧业中只有畜牧法这个“大法”,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才能保障畜牧业发展。“畜禽品种是畜牧业的生产基础,地方畜禽品种更是畜牧业的稀缺财富。我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科学划定畜禽遗传资源范围,更好地开展畜禽品种的保护利用工作。”

    刘满仓则建议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他说,应该加大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尽快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设置相应机构,配备必要人员,落实监督抽查经费。

    尹成杰则希望国家金融机构能够给予畜牧行业的中小企业更多的资金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目前,畜禽养殖用地没有着落,发展生产面临严重的土地制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他还呼吁,各地政府应严格按照畜牧法的规定,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畜牧业的发展。(记者 席锋宇)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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