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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榕委员结合妇女权益保护对农村社保建设提三点建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226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跟踪检查报告。陈秀榕委员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提出三点建议。

陈秀榕说,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跟踪检查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对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认为提的这些意见比较明确,抓住了重点,针对性很强,都赞成。

    她说,在这里结合妇女权益的保障实际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充分整合生育保险与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资源,保障农村孕产妇生育的权益。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将农村妇女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畴,逐步提高新农合的医疗统筹额度,具体操作时可以通过新农合农村居民住院分娩补助、城镇居民住院分娩补助以及医疗救助等渠道综合解决。第二,加大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妇女权益的维护,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到实处。具体建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修订时,在土地征用补偿当中加强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发展和加强社会保障职能,建议农业、民政等部门在指导新农村建设、制定发展性政策、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健全土地承包流转制度、加强村级政权管理过程当中,对失地妇女要给予政策的保障,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当中,要明确社会性别意识的指导作用,对失地妇女的社保问题给予高度关注,落实到政策制定贯彻执行的过程当中,切实保障失地妇女的土地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三,国家针对农民工的情况加快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逐步探索和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办法和制度的设计。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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