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练好“内家功” 破解 “执行难”

——从高法报告看人民法院如何加强民事执行工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记者王飞、王茜

    民事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近年来,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情况。报告展示了近年来民事执行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阐述了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与以往不同,报告特别注意从人民法院自身查找问题,探寻破解执行难的方法和途径。

    打铁还要自身硬 破解执行难需立足自身建设

    1999年1月至2009年8月,全国法院共执结案件2443万余件,执结率为83.83%。十年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标的总金额达5.98万亿余元,已执结标的总金额3.44万亿余元。

    王胜俊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前面的数据也有力地说明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案件的案情更趋复杂,涉案金额也不断提高,而信用制度不完备,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执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都给民事执行工作带来了实际困难,造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执行难”问题。

    细读报告,我们不难发现,坚持司法为民,推动执行改革,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所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民事执行工作的进展。多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行工作。特别是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不回避不护短 从人民法院内部查找问题

    虽然近年来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在分析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时,王胜俊没有护短,他着重分析了人民法院内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执行队伍“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人员构成复杂,队伍基础薄弱,素质参差不齐。“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王胜俊指出,司法不廉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而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在司法不廉中占较大比例。

    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违规执行,消极执行,违规阻挠外地法院执行,或者对受托执行的案件消极应付,久拖不执,随意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这些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违背了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也让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打了折扣。

    针对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王胜俊在报告中坦言,这些现象暴露出人民法院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执行活动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立足自身找办法 积极探寻破解执行难

    “立足于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这是王胜俊此次作出的承诺。

    尽管当前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人民法院依然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从自身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积极探寻破解“执行难”的途径。

    王胜俊说,最高人民法院将尽快出台《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推动执行人员专业化进程,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此外,他还详细阐述了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其他四项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改进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执行制度和机制创新。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王胜俊在报告的最后强调指出,人民法院将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王伟
相关文章
王胜俊:近年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五方面进展和成效
王胜俊作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执行领域消极腐败严重
最高法院院长:执行领域消极腐败现象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