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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12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国家旅游局局长 邵琪伟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把发展旅游业纳入国家战略体系。

    一是把加快发展旅游业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举措之一。2001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旅游业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2009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进一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加快旅游业发展问题,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二是把发展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十二五”规划纲要把旅游业确立为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产业,将加快发展旅游业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并列出专门段落进行部署。三是把旅游业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国务院制定出台的促进地区或区域发展的意见或专项规划中,都强调旅游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投入30亿元,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景区服务设施开发补助;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也明显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投入。二是提出促进旅游发展的制度安排。1999年国家实行长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调整法定节假日安排,增加了法定节假日时间,我国职工每年非工作日已达115天,同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011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5月19日确定为中国旅游日。三是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明确宾馆饭店享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明确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

    (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国务院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公布了《旅游管理条例》或《旅游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发布了旅游业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18项、地方标准200多项,标准化范围基本覆盖旅游业各主要领域和重点环节。二是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健全了旅游安全应急体系,建立了多部门协同的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旅游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近三年来,国家一级共发布旅游安全出行提示242条,接报涉外旅游突发事件47起,国内旅游突发事件100起,组织协调处理了其中部分影响重大的事件。在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海外旅游突发事件中,对中国游客的救援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汶川地震中,成功将5万余境内外游客从灾区安全疏散。2011年,成功将因社会动荡滞留在埃及的中国游客接回国内;妥善处理台湾苏花公路大陆游客交通事故以及日本复合性自然灾害中国游客的保障问题。同时,健全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旅游保险制度,在全国实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三是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开通了“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重点旅游城市建设了一批旅游咨询服务或集散中心,游客密集场所完善了旅游咨询问讯服务。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新开设一批旅游频道或栏目,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公益宣传力度。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全国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明察暗访,查处了一批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和导游员。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全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不法经营行为。旅游、工商、质检、宗教、文物、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活动。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了导游资格考试制度、导游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导游薪酬机制,研究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实施全国旅游职业培训计划,在全国旅游系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加强旅游系统人才培养。全国开展旅游教育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达1968家,在校旅游专业学生109万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连续9年实施“导游援藏”计划,共有531名导游员进藏上岗带团,带动了当地导游队伍素质提升。

    (四)提升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

    一是深入推动旅游业对外开放。2007年底,我国旅游业全面兑现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宾馆(饭店)领域已经全面实现了国民待遇,旅行社和导游领域的开放程度也大幅提升。2010年8月,作为主动开放措施,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出台《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试点基础上,将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业务。二是不断扩大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截至目前,我国已批准140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实施111个。“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共签订旅游合作协议3份,与其他国家的旅游部门签署的合作协议、协定和备忘录共53份,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旅游合作机制。结合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在全球广泛开展国家旅游形象宣传。与法国、意大利、印度、韩国互办了旅游年,与俄罗斯也将互办旅游年。三是创新内地与港澳台的旅游合作。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了稳定的旅游工作磋商机制。自2003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准了22个省(市)的49个城市试办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个人游”,覆盖约2.5亿人。截至2011年10月,内地居民赴港“个人游”达到7500万人次,占同期内地赴港游客人数的52.45%;内地居民赴澳“个人游”4486万人次,占同期内地赴澳游客人数的44.15%。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内,内地向香港澳门共开放5个方面18项旅游内容。2008年7月启动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截至2011年11月,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人数达到300万人次。今年6月又启动了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工作,开启了两岸民众交流的新阶段。

    (五)完善旅游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为促进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健康发展,成立了由17个部门组成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会议和由14个部门组成的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支持旅游与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加强了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全国有27个省(区、市)建立了旅游综合协调机构。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旅游发展改革的指导。2009年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广东、云南、重庆、福建等省(市)在旅游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将成都、秦皇岛、舟山、张家界确定为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正在按照要求,逐步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在7个省、17个城市成立导游协会,并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加快推动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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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人大网201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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