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务院关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工作情况报告>>相关情况

财政部重视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相关建议协调办理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7-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针对建立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问题,提出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东部地区困难县乡给予适当奖补,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性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等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该项建议交由财政部办理,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督办。

  财政部高度重视该项建议办理工作,结合部内各司局具体分工,建立了协调配合、重大政策协商的工作机制,由预算司具体承办,税政司、经建司、教科文司、社保司等单位协办。同时,拟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办理措施。根据工作方案,5月至8月,财政部将邀请有关代表开展专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当前县级财政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听取代表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简仪初)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