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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1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特别是稳定和扩大就业一系列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总体上看,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情况好于预期,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需要进一步抓好政策和工作的落实,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措施和成效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造成巨大冲击

    去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也给我国就业带来巨大冲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今年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超过2400万。按照8%的经济增长速度,预计供求缺口1200万左右。

    2.一批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岗位不稳定。据对15个城市513家企业的持续监测,去年10
月到今年3月,岗位流失情况严重,累计减幅达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自去年第四季度后,上升了0.3个百分点,达到4.3%,为近五年来最高。

    3.经济增速减缓,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去年第四季度,城镇新增就业月均59万人,最低的12月份为38万人,远低于前三个季度月均104万人的水平。据对80个城市职业供求情况监测,从去年第三季度起,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最大差距为83∶100,今年3月为86∶100。

    4.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矛盾更加突出。一是今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达611
万,为近年来最高,加上历年累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更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人需求减少。二是农民工首当其冲受到影响,2009年春节前提前、集中返乡农民工总数达7000万,为全部进城务工农民工的50%左右,其中有1000多万人属于失去工作而返乡。三是在整体就业趋紧的情况下,“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群体就业难度更大。

    对于当时严峻的就业形势,社会广为关注,能否在这样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对我们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举措

    1.审时度势,迅速行动。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要求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领导同志对做好就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于今年3月和6月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就业问题,并作出部署安排。

    从去年9月到今年2月,国务院为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四个文件,包括一个综合性文件和三个专门文件(涉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就业);同时,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三个文件(涉及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中央财政也加大投入,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比去年增长66.7%。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实施了六项措施:

    (1)结合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更多拉动就业。结合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重大举措,
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各地在工作中,结合扩大内需和发展特色经济、支柱产业拉动就业。一些地方将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列入目标责任制,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些地方在项目立项及开工建设中做好与就业工作的衔接,形成了政府投资与扩大就业的联动。

    (2)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现有岗位。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制定实施了援企稳岗的五项措施:一是允许困难企业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二是阶段性降低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三是使用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四是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五是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3)加大政策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
门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各地在工作中,将促进创业工作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新的增长点。有82个城市开展了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

    (4)针对重点群体,统筹安排就业。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整套政策文件,并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拓展了城乡基层、民营中小企业、科研项目、自主创业、应征入伍等渠道,细化了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三项举措。各地政府在政策先导、开拓门路和强化服务上下功夫。二是积极稳妥地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工作。针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集中提前返乡情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扶持返乡就业创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施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结合“春风行动”搞好输出地输入地对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结合城乡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项目,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结合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少地方还建立了监测机制
和动态报告制度,对返乡农民工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三是积极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地震灾区劳动者就业。各地在工作中,通过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建立健全了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

    (5)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联合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围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运用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及对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培训。各地在工作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既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也加强了高技能人才储备。

    (6)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全国
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根据不同群体特点,联合部署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一是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以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二是春节后,以促进农民工就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三是今年5月,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四是今年9月,专门开展了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巩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成果,并全面落实已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五是每季度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此外,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3.夯实基础,加强督查。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去年12月初建立农民工流动、企业岗位流失情况的快速调查制度,为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变化、准确掌握最新动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今年2月,赴11个省对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4月,赴16个省对落实就业新政策进行专题调研;10月,赴22个省进行督查,督促就业政策落实,查找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工作形成再推动。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过有关部门和各地艰苦努力,就业形势逐季好转,就业局势保持了基本稳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步回升,进入常态。今年1—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13万人
,月均新增就业92万人,已超额完成全年900万人的目标任务,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

    2.企业岗位流失幅度收窄。据对企业持续监测,到今年11月底,岗位增减相抵减幅下降为6.7%,且逐月趋稳,已呈现出就业岗位止滑回升态势。

    3.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就业基本稳定。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平稳。据教育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1日,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为74%,与去年同比略有上升;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10月底,到各地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80万人,已实现就业93万人,占51.6%。二是农民工就业人数增加。到今年10月底,绝大多数返城农民工已找到了工作;未外出的农民工大部分在当地就业和创业。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第三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15198万人,比去年底增加1100多万人。三是困难群体就业稳中有升。今年1—11月,共帮助146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超额完成全年100万的目标任务。

    4.政策措施层层落实,初见成效。据统计,今年1—9月,全国有2572万人次享受到各项就业政策,使用就业资金318亿元。1—10月,各地采取“五缓四减三补贴”组合政策,共为160万户企业减轻负担和增加补贴338.5亿元,涉及职工6000多万人。其中,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91.8亿元;减收四项社会保险费193.4亿元;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以及使用就业资金支付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共53.3亿元。预计上述政策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和增加补贴410亿元。

    总体上看,今年1—11月,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3%、96%和146%;9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与前两个季度持平。预计经过努力,到年底能够完成既定的各项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实践证明,中央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有效的。在全球出现就业危机的态势下,我国能够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极为不易,也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作出了贡献。

    二、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1.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还在持续,稳定就业的基础尚不稳固。从沿海地区看,虽然从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在部分地区出现订单增加带动就业需求增加的情况,但具有区域性、行业性和结构性特点,新增就业还未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从中西部地区看,一些资源型企业和出口企业受到较大影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来得迟,走得晚。从企业看,部分困难企业特别是出口加工企业岗位流失幅度较大。从就业群体看,30%—40%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属于灵活就业,部分已就业农民工岗位不稳定、收入降低。部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就业工作要做好应对更加困难局面的准备。

    2.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压力进一步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据测算,明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总数超过2400万人。其中: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超过1400万人,其他人员1000多万人(包括上年结转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新产生的失业人员)。经济增长速度如果保持在8%左右,预计明年新增就业和补充自然减员增加就业仍会在1200万,城镇就业供求缺口还会在1200万左右。此外,农业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和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另一方面,劳动者素质与岗位需求不适应矛盾将更加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速度加快,使得我国技能劳动者比例低、高技能人才紧缺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导致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并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将继续增加,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难度更大。资源枯竭型城市、库区和一些困难行业、困难企业以及地震灾区解决就业问题的任务将更为繁重。

    3.就业政策落实未完全到位,工作体制和工作手段亟须完善。一是一些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稳定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政策,在一些地方存在减少项目、缩小覆盖面或降低政策标准的问题。支持创业和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还需要完善,并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职业培训政策落实进展不快,培训成效尚待提高。二是政策落实不平衡。援企稳岗政策在有的市县尚未实施,有的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没有享受到政策;有些地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基金结余不足,难以支撑政策的落实。三是从整个就业服务基础工作上看,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信息网络建设不平衡,部分地区就业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短缺,部分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利用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要工作思路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把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狠抓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1.在扩大就业上下功夫。一是要将就业与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
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新产业发展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探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二是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三是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创业工作推动体系、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创业服务体系以及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方面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

    2.在稳定就业上下功夫。一是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督导,推进援企稳岗政策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落实。二是不断完善政策操作程序和方法,跟踪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将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一年。三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3.在做好三个群体就业上下功夫。对高校毕业生,在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的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和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策,落实好支持创业、参加培训和见习的扶持政策,引导和帮扶其实现就业。对农民工,要运用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稳定原有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回城就业基础上,认真做好新生劳动力进入市场就业的培训和服务工作,使他们外出打工时素质和技能更高,组织更加有序。对困难群体,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广泛推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不断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4.在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上下功夫。一是继续针对不同群体特点,与有关部门、团体合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更强、更有效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手段,与落实政策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特别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能力。三是抓好特别培训计划的落实,拓展现有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优势,扩大规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与企业联手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四是继续加强对就业状况、失业动态的监测,加强统计等基础工作,为就业决策提供依据,并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五是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基层队伍作用,并动员社会团体和组织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上门入户。

    5.在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坚持依法行政,把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各项要求与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快研究制定就业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

    我国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国就业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中央的部署安排,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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