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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修改草案已经形成将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或成修法重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1-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国家林业局已形成森林法修改草案,准备进一步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章联生、姜健、胡茂成等92位代表提出3件关于修改森林法的议案。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当前,社会对林业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由单一的经济需求转化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更加注重生态效益,建议尽快修改森林法,重新定位林业的地位和功能。

  据了解,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起草。环保部建议,森林法修改应当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处理好与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为了推进森林法修改,2012年全国人大农委对森林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提出了意见。目前,国家林业局已形成森林法修改草案,代表议案提出的生态效益优先、森林分类经营、林地用途管制、保障林业权利人的权利义务、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问题,均作为森林法修改的重点问题加以研究解决。

  全国人大农委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草案的修改,并建议将修改森林法继续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来源: 法制日报;2013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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