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赴新疆开展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代表建议办理调研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部分新疆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有关加快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构筑口岸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建议,交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办理。
代表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国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的意义,提出了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的办法及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该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办理好代表建议,8月21日,在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意见基础上,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向代表详细介绍了当前我国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落实《国际卫生条例(2005)》、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工作安排。
代表对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希望国家质检总局在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吸收采纳代表建议基础上,进一步指导新疆等直属检验检疫局做好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具体工作。(简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