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龚学平:探索建立职业病康复评估和责任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龚学平认为,加强职业病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法律法规外还应该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治疗和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职业病康复评估和责任制度。

龚学平委员说,职业病防治法自实行以来,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与职业病相关的疾病、保障劳动者健康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内容不够完善,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另外,对职业病的预防、认定、治疗虽然过去的条例都作了规定,但是监管的主体不明确,监管措施不力,对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难以落实,特别是对职业病的认定比较困难等等,所以现在对职业病防治法适时进行修改是非常必要的,对这次修改的内容完全同意。

龚学平委员认为,加强职业病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法律法规外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再强调一下。

一是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应明确提出对职业病预防的具体措施,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安监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组成的多部门的联合管理监测机制,相关的监测部门应定期开展对用工单位的劳动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治疗和保障体系,强化用人单位用工责任,建立完整的职业病救治规范,建立职业病救助基金,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医疗保险机构、救济基金全面承担。

三是探索建立职业病康复评估和责任制度,凡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未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的,未组织职工定期体检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职工造成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应按规定予以严罚并责令整改,同时建议提高赔偿或处罚标准,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相关文章
任茂东赴山东调研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
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工作座谈会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宋法棠赴黔调研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
代表建议尽快修改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