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组图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组图
孙安民作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孙安民作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吴邦国主持召开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 吴邦国主持召开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
孙安民作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孙安民作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大事记
□2003年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2012年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12年12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2年10月)
(2012年7月6日 至 201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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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自2004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国69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2.2万亿元,是2003年底的8.5倍,基金持股市值约占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7.7%,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影响力日益扩大。 【详细内容】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