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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进程 保障人民和公共财产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三审稿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5-08-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韩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7日上午对资产评估法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应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重点加强行业监管,保障人民和公共财产安全。

    一直以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缺乏一部规范行业发展的基本法律。乌日图委员说,资产评估法先后列入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当前加快推进立法非常必要,要尽量协调各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认识,规范目前分散的评估市场。

    目前,我国评估行业的主要部门包括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资产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房地产业评估、国土部负责的矿产资源评估,以及保险、证券、贸易等方面一些资产的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是保障人民和公共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难度很大,但加快立法非常必要。”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晓初说。

    资产评估,大到国企改制、企业上市,小到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融资贷款抵押、房屋拆迁补偿、珠宝首饰鉴定估价……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行业监管,杜绝虚假评估和暗箱操作,也成为与会人员热议的焦点。

    “建议三审稿中规定的设立评估机构,只允许采取合伙制,取消公司形式。”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说,在制度设计上,设立专业评估服务机构,一是靠专业知识,二是靠诚信的道德操守。某种意义上,诚信的道德操守甚至比专业知识更为重要。采取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助于加强行业监管,从法律设置上避免不诚信事情的发生。

    傅莹委员说,目前资产评估领域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评估不公正、不独立,往往干预较多的是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建议草案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对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郝如玉委员认为,本次审议的难点是对中介结构、对执业评估师等方面的规定。最近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削减大量审批事项,立法也在体现改革精神。同时,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加强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让资产评估立法成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屏障。

    姚胜委员建议资产评估法草案恢复一审稿中关于公职评估机构的规定,为下一步改革和其他立法留有空间。

    他透露,目前房地产税法已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在设置房地产税中,其中有一项是要对房地产税基定期进行评估,这一评估不宜由一般的中介机构进行,而应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这种评估机构不参与一般市场业务,是带有公益性的。他建议资产评估法可以对公职评估机构做原则性规定,具体可在有关税法中规定,可由国务院作出规定。

  来源: 新华网 2015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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