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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资产评估师失信五年内不得再从事评估工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13年8月28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建国建议增加一条,如果有一次被查证实评估师失信了,五年内不得再从事评估工作,真正从法律上、制度上,使他不敢违法和失信。

陈建国说,对资产评估师应该从严管理,资产评估师应该诚实守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我们国家大、人多,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经不起诱惑,想着偷偷摸摸干一回,结果没事,现在还没有建立这个制度,就是因为腐败成本比较低,有些人觉得没有事,所以需要建立真正的诚信制度,失信了一次五年之内就不要再执业了。我看就会大大增强法律本身的教育、警戒作用,警示一部分人不敢轻易失信和轻易违法,提高评估师职业道德。所以要真正让大家不敢腐败和不敢违法,不敢轻易失信,从法律上要有这种制度。建立这种制度,就能起到很大的警戒作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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