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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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