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5〕8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5]6号)精神,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按照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行政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监察是政府内部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规范的重要环节。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有利于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自1993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各级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以廉政监察为重点,以执法监察为手段,廉政勤政一起抓,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纪行为,有效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但是,我区的行政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行政监察的工作机制、方法手段、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一些不当行政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效能的提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我区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对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各级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监察职能,创新监察方法,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努力开创行政监察工作新局面。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以廉政勤政的实际成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必须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必须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必须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必须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的提高;必须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
根据总体要求,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廉洁从政。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办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侵犯群众利益、贪污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府机关和窗口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重大改革决策的实施以及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和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整顿规范各类医药广告,净化广告市场。
(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务员勤政高效。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是否合法合理行政,公平高效执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听证与公示制度以及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督方式,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和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浪费资源等问题。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依照《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做好行政投诉、行政复议的受理等工作。
(五)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针对政府机关和行政权力的特点,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抓源头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结合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提出防范和治理腐败的对策,着力解决发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和完善行政监察工作制度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各级监察机关要不断探索在合署办公体制下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一是坚持和完善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由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按职权处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职责、权限和议事范围,完善议事规则。纪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政府交办事项的落实、政纪案件的处理、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源头治理等工作的部署、行政监察规章制度的制定、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的提出,以及向人大、政府请示、报告等事项,都应作为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坚持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凡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情况、重要政纪案件查处等重大监察事项,经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和纪委常委会研究后,都要以监察机关的名义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主动取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的支持。涉及全局性的监察工作部署,要提请本级政府批准。
三是坚持和完善监察机关内部职能设置和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和健全“下级监察机关正、副职领导人员的任免必须在决定前取得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的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权限、措施和程序,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案件检查制度、审理制度、回避制度等。
四是健全监察机关接受监督的制度和特邀监察员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制定《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机制和途径。从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及群众团体的有关人士中聘任第五批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其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
四、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行政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抓出成效。要定期听取行政监察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行政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协调解决行政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支持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执纪办案。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监察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把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把各项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和确定监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逐步使行政监察职能、权限、任务和程序制度化。加强对行政监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体制下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要重视发挥监察学会的作用,组织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讨,进行理论创新,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要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渗透到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依纪依法监督、依纪依法办案。要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培训和轮岗交流工作,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