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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彬代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是全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典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3-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8日至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申联彬代表说,时隔16年就刑诉法再次修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这次修改,无论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还是规范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行为,核心意义都在于维护公民权利,保障司法公正。特别是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逮捕24小时内通知家属、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等新规定,对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需要,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上迈出的更为重要和坚实的一步。全国人大对这部法律的修正非常重视,从十届起就开始着手研究,多次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可以说这部修正案草案是全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典范,完全赞成本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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