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民生主线 倾听民众声音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立法修法亮点纷呈
3月8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所作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而这一草案是去年12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修改刑事诉讼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
纵观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多部法律的制定、修改切中社会热点,关乎民众切身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先后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14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4件。
立法更加注重民生与民声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施行、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与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2011年中国开始步入法律修改与完善的新阶段。专家认为中国立法与修法更加注重民生问题与倾听民意,呼吁法律酝酿修改阶段应允许更多的利益博弈,让不同的声音在审议阶段得到表达,以利立法机关倾听更多民意,促进公平公正。
去年4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正案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行政强制法。该法从1999年开始酝酿制定到出台,历时12年,法律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做出详细规定,旨在避免权力滥用。
去年8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时隔15年后再次迎来大修,草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入法、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内容备受关注。
去年10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加大惩处“老赖”力度,执行通知不再“通风报信”等内容成为看点。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围绕送、诊、治三个环节以及精神障碍的复诊、鉴定和监督、评估等问题作出规定。草案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构成犯罪的,将被追刑责。
去年12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了“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等许多新的制度性规定,进一步增强了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操作性,较现行法有许多新的突破。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表示,中国现阶段的立法与修法应该更加注重“民主为主、兼顾效率”,过度注重效率会影响到社会群体对法律草案不同意见的表达,如果有些意见在立法修法阶段得不到反映,其潜在矛盾迟早会在法律执行阶段体现出来。与此同时,法律法规的清理应当制度化、常态化。
个税法修改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尤其是社会反馈意见,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将个税起征点从3000元调整到3500元,这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实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去年4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初次提请审议,拟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重大举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关注。去年4月25日,草案经一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一个月时间内,共收集到237684条意见。同时,书面征求了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意见,还专门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专家和公众代表的意见。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立法机关将这些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进行了反馈。
在征集到的意见中,总的来看,社会各界对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普遍表示赞成,认为体现了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同时也对草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许多公众期待二审稿能将起征点进一步提高。去年6月27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维持了3000元的起征点,将第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对草案二审时,大体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方案已经综合考虑了公众的意见以及目前我国的税收状况、基本国情,比较合理,赞成按3000元起征点的方案进行表决。另一种意见认为,起征点定为3000元未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既然目前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建议经过进一步调研,到下次会议审议后再表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充分研究,对公众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强烈呼声进行了深入论证,对草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修改。去年6月30日提交表决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此次常委会会议闭幕讲话时表示,在这次会议上,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积极与国务院沟通协调,经过充分审议、反复研究,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因为充分反映了各方面的意见,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顺利通过: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使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减少约6000万人,提高起征点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后国家财政一年将减收约1440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立法过程中注意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起草法律草案时,征求并认真研究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调研地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在起草和修改法律过程中,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力求客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注重立法工作的“前伸后延”。开展立法项目的立法前论证工作,从立项源头上对立法质量把关。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现行法律规定的科学性进行评价,为修改相关法律提供依据。
促进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
在总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年来的立法特点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归纳为这样几方面:
——把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放到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并表决通过了9件法律,其中有8件涉及的是对现有法律的修改完善,占到审议总数的近88.9%,充分说明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注重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注重发挥法律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作用。
——适应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要求,促进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在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及时修改相关法律保证法律之间相衔接,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记者 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