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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何晔晖提出 技术侦查应进行严格审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9-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在前不久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增加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对于侦破一些重大案件很有必要,但应当有一个严格的审批程序。

何晔晖委员说,草案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犯罪、重大毒品犯罪这些严重危害社会的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这个规定我们过去是没有的,增加了这一条款对于侦破一些重大案件很有必要,但应当有一个严格的审批程序。目前在条文中讲的“严格批准手续”的规定不具体,怎样叫严格,如何批准,没有具体规定。在法律中出现这样的表述方式不是特别合适,建议增加具体的审批程序上的规定。比如说要经过省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等。

  来源: 《法制日报》 2011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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