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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死刑案应讯问被告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8-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根据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为进一步保证死刑复核案件质量,体现国家对死刑适用的慎重,草案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通过提审予以改判。

  来源: 法制网 201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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