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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规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8-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侦查监督的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对侦查措施的监督,草案增加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解除、变更强制措施,不依法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违法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不依地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侵害其合法权益时的申诉、控告及处理程序。

  专家认为,这些规定,强化了对侦查措施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了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 法制网 201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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