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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城乡差别 保障农民话语权 淄川选举的改革路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随着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具有宪政意义的草案条文立即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早在两年前,淄博市淄川区作为市辖区,在全国首个试点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区人大代表。

    “我们当时就看到,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是大势所趋。”10月28日,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衍会对本报记者说 ,“我们抓准了十七大的精神,先走了一步”。正因为这富有勇气与智慧的“先走一步”,如今让淄川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曾入选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

    2008年初,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联合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评选出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事件入选,位列第六。

    图为2007年11月,淄川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

    为农民代言的声音少了,这咋行

    随着城乡人口结构的调整,农村人大代表的人数呈现下降趋势,而农民代言声音的减弱,则可能直接影响淄川整体的稳定发展。

    “ 我们当初走这步,并非 为了出风头,而是淄川的发展已经到了这一步,再不改革城乡人口选举比例的话,就有可能影响淄川的正常发展。”10月28日,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敏绪说,因为随着城乡人口结构的调整,农村人大代表的人数呈现下降趋势,而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代言声音的减弱,则可能直接影响淄川整体的稳定发展。

    与其他地方一样,淄川区的城镇化进程,伴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加速。而城镇化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城镇人口增加,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其产生的代表就会不断增加,如果再按原来的4∶1来分配城乡人大代表名额,那么农村人大代表会越来越少。”司衍会介绍说,因为在人大代表总数一定的情况下,城镇人大代表的人数与农村人大代表的人数“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

    在2007年换届选举之前,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就对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仔细比较。比照后发现,如果城乡人口选举比例继续按照4∶1进行,那么只有19170人的商城镇可以分到11个代表名额,而拥有20455人的太河乡则只能分到3个代表名额,原因就在于前者是纯城镇人口,而后者则是纯农村人口。

    “在换届选举前,我们几个农村乡镇的意见就比较大,同样的人口数,就因为人家是城镇人口,代表数就比我们多了十几个。代表人数少了,提个建议引不起重视,而要提议案,还要去求别人来联名。”曾任黑旺镇人大副主席的张守柱说,要是实现城乡等比例选举,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张守柱还说,山区农村代表直接反映山区农民的声音,他们的声音强了,对山区发展肯定有利。“而且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如果城乡人口选举比例条款不改变的话,农民的意见肯定会越来越大。”张守柱说。

    没有十七大,不敢闯这个“红灯”

    “十七大是我们的理论基础,而淄川的现实需要则是我们的实践基础。城乡选民完全平等,这也是早晚的事。”

    早在换届选举前的几年,几个农村和山区乡镇的人大主席就对代表名额分配比例表示不满,不断有人建议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淄川区人大其实早就有了城乡同比例选举想法,但一直苦于没有依据。“如果十七大没有‘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句话,我们也不敢闯这个红灯。”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许前说。

    “人大代表的产生只能按照行政区划,而且每个乡镇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彼此代表的选民有不尽相同的利益诉求,因而很难把几个乡镇的代表合并到一个代表团中。”司衍会说,这样就只能想办法通过改变城乡人口选举比例,来解决城乡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难题。

    “我们分别按4∶1、2.5∶1、2∶1、1.5∶1、1∶1进行了计算,希望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司衍会说,几番对照后发现,只有按1∶1计算出的分配方案最合理,每个乡镇的人大代表人数比例最为适当。“如果按照1.1∶1的城乡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也并非不行,但我们想既然做,就要做彻底,一步到位,城乡选民完全平等,这也是早晚的事。” 司衍会说,现在来看,他们当初的判断完全正确。

    但当时面临的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因为选举法明确规定,“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尽管在选举法上找不到直接依据,但淄川区人大常委会还是在尽量寻找城乡人口等比例选举的法律依据。“宪法是我们最大的依据,因为宪法中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许前说。

    “十七大是我们的理论基础,而淄川的现实需要则是我们的实践基础。”许前说,在实施城乡同比例选举后,他们在向有关方面汇报情况时,“就把握了这两点,虽然也有压力,但自始至终也没人站出来反对”。

    “城乡同比例选举,我们走对了” 随着选举法修改草案的审议,大家已经意识到,城乡同比例选举即将被选举法所认可。

    “我去年提的建淄河大桥的事,现在已经落实了,投资一千万的大桥已经通车了。”淄川区淄河镇北岳阴村的陈家谦说,正是这座大桥的通车,让淄河镇一万八千多山区农民有了便利的交通,“现在山果等山里东西的外销,都已经不是问题了,而以前的桥不仅路面窄,而且年久失修成了危桥。”2007年11月,在淄川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中,陈家谦成为新当选的区人大代表之一。

    “如果照以前的选法,不是城乡等比例的话,可能就轮不到我当代表了。”10月28日,陈家谦两年之后仍不无感慨地说。在2007年11月,淄川区十六届人大换届选举中,选出的253名区人大代表中,纯农民身份的代表112人,比上届增加了11人。“从这两年人代会的代表建议和议案看,与‘三农’相关的最多。”许前说。

    “两年前我们确实有压力,当时对媒体基本上就是回避,怕说多了惹麻烦。”许前说,但现在随着选举法修改草案的审议,他们已经意识到,城乡同比例选举即将被选举法所认可,“现在来看,城乡同比例选举,我们走对了。”

    【专家点评】淄川在全国开了个好头

    “可以说淄川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对目前选举法修改有着独特的推动意义与特殊价值。”10月29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法理研究所主任范进学教授对记者说。

    在范进学教授看来,十七大报告上“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表述,就是对选举法的修改提出了标准。“这次选举法关于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代表的修改,对于改变一人一票不等值的现状意义重大,有利于保障宪法平等权的实现。”范进学教授说。

    范进学教授还认为,随着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代表的实现,农民代表将随之增加。 “随着农民代表人数的增加,农民在各级人大的话语权将会增强,使得农民利益得到更好体现。”范进学教授说,同时这也标志着制度文明的进步,是最大可能地实现宪法平等权的体现。(记者 李文鹏 淄博报道)

  来源: 齐鲁晚报 2009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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