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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将由130名提高至160名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周婷玉、周琴)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条款,将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由130名提高到160名。

    根据现行选举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最多不超过130名。

    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乡镇人口增加较多,有的人口多达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有规定的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显得偏少,一些地方建议提高规定的上限。

    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明确乡镇“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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