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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改选举法 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蔡靖骉、刘轶瑶):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这距该法的上一次修改相隔5年。

  按照中国目前的选举法规定,全国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这些条款被外界称为“农民1/4选举权”。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同时,这一草案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

  这一草案如获通过,中国将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扩大人民民主。

  来源: 国际在线 2009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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