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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修改选举法和国家赔偿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4-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田雨、邹声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近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年的立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着手对选举法、国家赔偿法等进行修改。

  按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原则,经征求国务院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需要和可能,并适当考虑2008年和以后年度立法项目的滚动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和国有资产法、循环经济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等6件法律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或二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继续安排审议。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12件:4月份将着手修改消防法;6月份将着手修改保险法和防震减灾法;8月份将着手对邮政法、专利法和兵役法进行修改;10月份将着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修改国家赔偿法;12月份将着手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统计法等。以上立法项目初次审议时间,将视情况适当调整。

  来源: 新华网2008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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