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县乡改变建制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日期: 2000-12-10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955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5年3月10日第八次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省、县、乡改变建制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选举法规定名额问题的意见,决定:因改变建制而合并的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超过选举法规定名额时,一律保持现有名额,待选举省、县、乡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再行调整。
来源: 全国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一届95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