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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选与另选?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0-11-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再选即再次投票选举,是指在选举中,候选人如果获得与会选民或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但又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部分候选人所进行的再次投票,以决定最终当选者。
  另选即另行选举,是指在选举中,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就不足的名额而进行的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应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法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即直接选举的差额幅度为属于应选代  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间接选举的差额幅度为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
  再选和另选的区别在于:再选是在已获得了与会选民或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但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的情况下进行的再次投票;另选是一次选举的结果有不足名额,就不足名额进行另行投票选举。此外,再选对得票数没有限制,以得票多的当选;而另选对得票数则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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