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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 严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快讯: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严惩国家机关、电信、交通、教育、医疗、金融等单位工作人员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08月25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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