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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家提出外交交涉”将成为驻外外交人员法定职责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王飞、黄小希)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进行二审的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增加规定,将“代表国家提出外交交涉”作为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之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说,有的部门提出,“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的驻外使馆的重要职务,建议草案增加相关内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外交部、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在此次送交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的驻外外交人员职责中增加一项:代表国家提出外交交涉。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和荣誉;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发展中国与驻在国之间的关系,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促进双边和多边友好交流与合作等其他7项职责。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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