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点做好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管理

梁胜利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0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围绕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委员们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摘发八位委员的发言。

 

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时,要区分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重点应该针对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准入、管理进行立法。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往往负载量大,寿命周期短,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公共危害很大,所以,在立法方面,建议要制定完善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准入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监护,比如有一些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及时排除,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建议这方面的内容能够在法律草案中标注出来,保证公共场所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3年第9期
责任编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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