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做好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管理
梁胜利
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围绕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委员们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摘发八位委员的发言。
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时,要区分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重点应该针对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准入、管理进行立法。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往往负载量大,寿命周期短,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公共危害很大,所以,在立法方面,建议要制定完善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准入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监护,比如有一些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及时排除,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建议这方面的内容能够在法律草案中标注出来,保证公共场所特种设备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