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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对浙江省进行执法检查(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4-11-1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为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为副组长的《统计法》执法检查组,于11月3日至9日对浙江省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陪同检查。

  3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工作汇报,副省长金德水和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汇报了浙江省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情况;下午,检查组听取了省统计局和省三支调查队的专题汇报。4日至8日,检查组先后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鲁松庭陪同下,赴杭州、台州、宁波等三市进行检查,听取了有关市、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分别召开了市县统计局、调查队以及统计用户、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调查记帐户座谈会,考察了温岭市统计事务所、钱江集团有限公司和吉利集团等企业。11月9日上午,检查组结束在该省的检查后向浙江省人大、省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蒋正华对浙江省贯彻实施《统计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浙江省贯彻《统计法》领导重视,态度认真,工作扎实,在加大统计执法和普法力度、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改进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及统计基础工作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

  蒋正华希望浙江省针对贯彻实施《统计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贯彻执行《统计法》工作。他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改善统计法执法环境,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加快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更好地利用统计资料为社会公众和企业发展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松庭和副省长王永明听取意见反馈并表态发言。鲁松庭说,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观念,对于推动各项工作很重要,各级政府要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很好地采取整改措施,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将加强对统计法执法检查,使统计法在全省贯彻实施更加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张肖和全国人大代表陈海啸参加检查。陪同检查的还有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程子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培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永革和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等。

  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2004-11-10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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